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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模拟试题一答案

    01-24 01:21:43    浏览次数: 748次    栏目:城市规划师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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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编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6)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2)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3)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5)防洪标准
    6)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施规范
    10)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11)村镇规划标准
    2.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部门规章:
    (1)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2)建设项目街规划管理办法
    (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3.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部门规章:城建监察规定
 
 
第40题
试题答案:c
试题解析:
提示:《城市规划法》中第二、三条中规定,城市规划法适用范围:一是按照国家有关城乡标准的规定,设市的城市和建制镇居于城市的范畴,因此本法适用于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二是本法约束的行为范畴,是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三是本法约束的地域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考点:
第七章  城市规划法律规范   ☆☆☆☆考点17:《城市规划法》适用范围;
    制定目的: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的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需要。
    适应范围:按照国家有关城乡标准的规定,设市的城市和建制镇属于城市的范畴,因此本法适用于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建制镇;本法约束的行业范畴,是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本法约束的地域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即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制定目的:第一条;
    管理体制:第九条;
    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和基本方针:第四、五条;
    城市规划的制定:第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第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的实施: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五、三十八条;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
 
第41题
试题答案:a
试题解析: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城市人口规模的地域范围是指市区和近郊区。
 
 
考点:
第七章  城市规划法律规范     ☆☆☆考点20:人口的合理布局;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划、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
    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5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
    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以下的城市。
 
 
第42题
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提示: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考点:
第七章  城市规划法律规范   ☆☆☆☆考点24: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10~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3~5年。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基础上,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对需要开发建设地区的土地性质、开发强度、绿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作用具体规定,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
 
 
第43题
试题答案:b
试题解析:
提示:《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二条中,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考点:
第七章  城市规划法律规范   ☆☆☆☆考点2:我国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的历程;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指出:“在城市建设计划中,应贯彻为生产、为工人阶级服务的观点”。
    1952年9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发新中国第一次城市建设座谈会。提出城市建设要根据国家长期计划,分别不同城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新建或改造,加强规划设计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克服盲目性。
    城市建设纳入了统一领导,进入按规划进行建设的新阶段。
 
 
第44题
试题答案:a
试题解析:
提示:《城市规划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中: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考点:
第七章  城市规划法律规范   ☆☆☆☆考点30:城市规划的审批;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1.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2.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3.除以上1、2规定以外的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除第3条规定以外的其它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审查同意。
    城市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45题
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提示: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三章的第二十七条,旧区改建的概念一般包括对旧区保护、利用、充实和更新4个方面。
 
 
考点:
第七章  城市规划法律规范   ☆☆☆☆考点34: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新区开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外围进行集中成片的开发建设,内容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居住区的开发建设和新工矿区的开发建设。
    旧区改建的概念包含对旧区保护、利用、充实和更新4个方面。
 
 
第46题
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提示:《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考点:
第五章  依法进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考点25: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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