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契肯定了认识辩证法和生活实践的辩证法。从对象说,是自在之物不断化为为我之物,进入为人所知的领域;从主体说,是精神由自在而自为,使得自然赋予的天性逐渐发展成为自由的德性。他指出,人们把握了适合人的需要的现实的可能性,以其作为目的,创造条件而使之化为现实,便是创造了价值。包括功利和真善美在内的一切价值都是现实的可能性和人的本质需要相结合的产物。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在文化创造中,造就了自身,获得越来越多的自由意识。"通过实践基础上的认识世界与认识自己的交互作用,人与自然、性与天道在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中互相促进,经过凝道而成德、显性以弘道,终于达到转识成智,造就了自由的德性,体验到相对中的绝对、有限中的无限。"(12)
如何达致超名言之域呢?冯契先生指出,转识成智主要是通过理性直觉达成的。同时,理性直觉的会悟伴随着辩证综合(的论证、表达)和德性自证(的反思、验证)。他指出,理性的直觉并不神秘。理性直觉的根本特点就在于具体生动地领悟到无限的、绝对的东西,这种领悟本身是理论思维和德性培养的飞跃。理性直觉中包含有思辩的结晶,它需要用思辩的综合加以论证。理性直觉中也包含着德性的自由表现,它需要在言行一致的人生实践中加以自证。因此,从名言之域到非名言之域,从知识到智慧,这一飞跃是理性直觉,也是思辩综合与德性自证。
冯先生哲学的重大突破是把科学与人文、理性与非理性统一了起来。近世以降,西方实证主义思潮和非理性主义思潮的对立,集中反映了科学与人生的脱节、理性与非理性的不协调。人的理性是人之异于禽兽的本质区别。这是在社会实践和文化创造活动中发展起来的。人们的社会生活和人的意识活动(包括情感、欲望、意志等)越来越以理性为主导,非理性的诸方面越来越具有理性的色彩、理性的精神,直觉越来越成为理性的直觉。但冯契反对理性专制主义,反对把一定历史时空下的理性的东西凝固化、绝对化,肯定非理性、无意识的创造作用,同时,又防止非理性的泛滥,主张意识与无意识、理性与非理性的辩证联结。"怎样在理性的指导下使理性与非理性、意识与无意识统一起来呢?这就需要从整体上来把握人的精神力量,使人性得到全面的自由的发展。合乎人性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的真理性的认识就是智慧。"(13)
冯契整合了工具的合理性与价值的合理性。他指出:"在精神价值领域里,同人的精神力量知、意、情相联系着,有真、善、美价值的创造,体现在科学、道德、艺术等文化成果中。文化的价值都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利益而有功利性,因而具有工具的意义;另一方面,它们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显现,人在其中能获得精神的满足,所以本身即是目的,因而具有内在价值。人在鉴赏艺术与自然美中有美感和愉快,在与人为善的德行中有幸福感,以至智慧的灵感给人以激动和超脱感等,也都可说是欢乐,但这同平常说的'利,所得而喜也'的快乐具有不同的性质。这种乐趣,确是不计利害,无所为而为的。"(14)
冯契认为,价值的创造就是化理想为现实的活动,反映现实的可能性的概念和人的本质需要相结合而成为人的活动的目的。人只要一贯地坚持理想、信念,习之既久,成为自然,感到天道和性是统一的,天道仿佛是我的理性所固有的,这才真正成为自由的德性。
关于"德性自证",他仍然是在唯物主义实践观的基础上阐发的。他指出:德性自证的前提是对天道、人道、认识过程之道的辩证综合;德性自证的过程并非只是主观的体验,而有其客观表现,即凝道而成德、显性以弘道的过程。同时他肯定德性之智就是在德性的自证中体认了道(天道、人道、认识过程之道),这种自证是精神的"自明、自主、自得",即主体在反观中自知其明觉的理性,同时有自主而坚定的意志,而且还因情感的升华而有自得的情操。这样便有了知、意、情等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真善美的统一,这就是自由的德性。而有了自由的德性,就意识到我与天道为一,意识到我具有一种"足乎己无待于外"的真诚的充实感,我就在相对、有限之中体认到了绝对、无限的东西,即达到了本体的理境。
冯契的智慧之境是通过实践即人的自由自觉活动达成的。他的智慧说三篇的落脚点是全面发展的自由人格。他指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自由的个性是知、意、情统一,真、善、美统一的全面发展的人格。"(15)与圣贤人格不同,他提倡平民化的自由人格,即平民的个性发展,"理论化为理想,化为信念,成为人的德性,那也一定成为知、意、情统一,真、善、美统一的品格。"(16)
冯契先生由知识到智慧之境的飞跃,是通过自由劳动即自由的感性活动来辩证统合自然原则与人道原则的,又通过认识与实践的辩证过程,包括理性直觉、德性自证的过程,发展人的理性与非理性,统合自由个性与集体精神,奔向个性解放和大同境界的理想目标。因此,冯先生超名言之域的达成过程同时又是生活实践中人的全面发展与平民化的理想人格的实现过程。其理性直觉、思辩综合、德性自证都是社会实践、文化创造和人性全面自由发展的诸环节。
三 性、天道和太极之超越性的消解:理性直观与德性自证何以可能?
冯契先生讲到了终极关怀,肯定由用脑到用心,由纯智上升到知识与体认合一的境界。关于境界,他指出:"境界一方面有客观的基础,总是根源于现实生活,有现实的内容;但另一方面又是精神的创造,表现了人的本质力量。所以,境界是主客观的统一,是精神享用着、在其中生活着、自由活动着的领域,它体现了人的精神所达到的造诣、水平。可以说,各种精神境界(哲理的、道德的、艺术的等)分别体现了人的思辩力、意志力、想象力,具有真、善、美的价值,表现了精神、理性在理论思维、道德实践、审美活动等各个领域中的自由。"(17)
冯契智慧学说中的一个盲点或其内在的张力是,由于过分强调了实践基础上的活动和平民的自由人格,而具有消解终极性或超越性的趋向。然而,终极性的或神性意义的消解,很可能导致理性直观与德性自证失去依据。
这种消解表现在:第一,他把"天"与"天道"仅仅理解为自然与自然之道,而对"性"的理解亦抹杀了其含有的多重意义;第二,否定了金岳霖的"太极",有着去圣化倾向,忽视宗教的意义和宗教之境界。
首先,冯契先生智慧说三篇中所有涉及天、天道和天人之辩的地方,都撇开了传统哲学"天"与"天道"的宗教的、神性的、终极意义的层面,而倾向于自然意义层面的解释。例如,《冯契文集》第一卷第七章"自然界及其秩序"里集中阐述天道观,作者界定"天道"是"世界统一原理和发展原理的统一",把"天"与"自然界、客观实在、实体、物质或宇宙"等表示"至大无外的自然界整体"的范畴视为等质等价的概念,认为"这些都是用总名表示的本体论范畴,或者说元学的理念。"(18)把"天"理解为物质实体之"天",那么"天道"就是物质世界(包括人类社会与人对自然、社会之认识)的动力因及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和规律。冯先生指出:"总起来说,天道就是世界统一原理和发展原理的统一,就是自然界演变总秩序和宇宙的总的发展原理;而分开来说,各种物质运动形态、各个发展过程、万事万物都各有其道,各有其条理、规律。""从天人关系来说,人道是天道的一部分,又和天道相对立。天道无所不包,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个体发展的规律、人类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规律都是自然界秩序的一部分,都有其独立于意识的客观性。但人道与天道又可区分。一谈到人道,便涉及群己之辩、心物之辩、异化和克服异化之类的问题。因此人道的自然历史本身便表现为由自在而自为、自发而自觉的运动,人道由自在而自为,现实世界由自在之物化为为我之物,这是从天人关系来说的发展方向。"(19)冯先生把"天人合一"仅仅理解为人与自然的动态统一,是正确的,但又是很不够的。从以上引文中,我们很难领悟天道与人道契合的深层背景。
冯契先生声明,他无意构筑本体论的体系,兴趣在智慧学说,而他的本体论与智慧学说是统一的。他的智慧学说"即关于性与天道的认识的理论",他的"兴趣在于给本体论以认识论的根据"(20)。在这里,"认识论"是否作广义的理解?如果是,则需首先对"天"、"天道"与"性"作全面的理解。如前所述,冯契先生着重从自然物质客观实在的层面理解"天"与"天道",而对主宰之天、造物主与人格神权威之天、义理之天、德化之天、命运之天、以及天道之形上道体义、天道即天神义等等,采取了悬搁的方式。如果没有理解对于神性意义的、既流行又主宰的形上道体意义的"天"、"道"、"天道"、"上帝"的信仰、虔诚和敬畏等文化无意识 ,就不能理解周代礼乐和原始儒道的潜在背景。同样的, 人之"性"中实际上潜寓了神性,潜寓了上天的主宰和赋予。由于冯契先生过于执着于"天性"之自然层面的意义,因而对"人性"、"心性"、"德性"的理解上亦消解了天人沟通的神性基础。他在界定人性时虽不着重于动物性、生物性,"着重注意的是人类之所异于禽兽的类的本质、特征,如理性、意识、进行劳动、建立社会制度和有伦理道德等等──这是人类所特有的,是人所具有的共相、共性。"(21)他区分了"心"与"性",指出:"人的本质、本性〔性〕,不仅是有灵明觉知〔心〕,而且它还包括无意识、非理性的力量,还有劳动、社会性、要求自由等特征。而人的意识,即灵明觉知,不仅要把握人性本身,还要对自然界及其秩序进行认识和评价。"(22)但在这里,冯先生仍只肯定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人与神性意义的天的关系实际上被斩断了。其实人性是神性意义的天与自然意义的天同时赋予的。否则,何以讲灵明觉知、性情宇宙、德性自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