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11月,闻一多在《清华周刊》上写过一篇文章《恢复和平》,他在这篇文章中专门谈了一个问题“新思潮的遗毒”,他说:“再没有什么东西,比将全世界底绿色都变成赤色更可怕些的。在这样一个赤色的世界之中,人类不久定都变成疯子了。俄罗斯底赤色在中国的影响,大概同这差不多。青年们竟以为解放便抹杀一切法律主权同习惯,以为社会的平等便也包括知识的平等呢。这不是疯癫是什么?……若要挽回这种狂澜,没有别的方法,全在我们善于驱使理智节制感情。换言之,我们的头脑都太热了,若能少任血性,多用考虑,便不致有这种毛病。”[6]不过,闻一多所说的“新思潮”,后来也成了他的选择。都说闻一多是一个斗士,但那只是后来的闻一多,而在清华时,他给人的印象则不是这样,那时他更是一个懂得改良和尊重秩序的人。他说:“社会的幸福建于和平的基础上。所以他的秩序将破则维持,既破则恢复才是我们的天职。受和平重秩序,是我们中国民族底天性。我不愿我们青年一味地眩于西方文化的新奇,便将全身做了他的牺牲。”[7]
闻一多在清华时一直是学生会负责人,作为一个能负责任的领导,闻一多总是希望同学们能够和平相处。清华学生会是一个有很高自治权力的机关,那时许多学生对于这个权力机关的作用认识不是很清,总以为和学校作对才是它的基本职能,但闻一多从不这样认为。闻一多并非一个不勇敢的人,他在清华参加和组织过学生罢课,为了留学的事还和学校发生过争论,但无论从理智还是就性格而言,他都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他在清华时已经有了非常强烈的法制观念,对于清华学生会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他这样理解:“我们对于我们自主的机关学生会,一向都没有信用,没有敬心。我们知道要使清华振起一点新气象来,非借学生会不可。假若我们认为他不满意,便急起用正大光明的方法图谋改良。假若看不出要改良的地方,便需信他,敬他,护他,爱他。不要随随便便就大书特书地,说他庸懦,说他专横,忤辱他的人格。在法律中公共机关称为法人(Artificial Person),平常我们若随便出条骂人,被骂人必拉我们上斋务处去要我们赔偿名誉。须知学生会是个'法人',他的名誉也是不好随意毁败的,他的人格也是不好随意忤辱的。”他还说:“我们常常猜疑某某为政客,某某为流氓,某某为军阀,其实都是我们主观的判断。我们若大家平心静气存点恕道,这些名词根本地都消灭了。其实我是一个人,别人也是一个人,难道我们好别人就那样坏吗?中国人最讲究家族主义。我们若能将对待家人底一种和爱的心境来施及于学校,假定校中人个个都是我们的家人,那就好了。”[8]
从这些文字,人们看到了清华时代非常平和的闻一多,而这些思想,在他中年时候的那些文章和演讲中却很少见到。也许有人认为,青年闻一多所说的那些话都是他对他的同学说的,而他在20世纪40年代所说的那些话则是对敌人说的,二者不可类比,但事实上好像并非这样。因为中年闻一多在离开清华时,先是去了美国,后来还过了许多年诗人和学者生活,这期间他的整个生活状态还是以他清华时候的思想为底色,只是抗战以后,他的思想才发生了大的变化。
[1]《闻一多全集》第2卷第310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
[2] 《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06页。
[3]《闻一多全集》第2卷第315页。
[4]《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21页。
[5]《闻一多全集》第2卷第325页。
[6]《闻一多全集》第2卷第325页。
[7]《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43页。
[8]《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