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了解中标或成交结果的渠道共有三条:
一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对于有些采购内容并不十分复杂、评审时间不长的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当场宣布采购结果,供应商应做好记录。
二是通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对于通过招标方式组织的或重大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都必须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一般可以在相关网站查阅结果。
三是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既没有当场宣布,也没有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则必须将中标或成交结果通知到每个参与相关项目采购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