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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为什么是语文课本不可或缺的不朽经典?

    11-14 22:57:17    浏览次数: 156次    栏目:语文辅导大全

标签:语文辅导大全,http://www.deyou8.com 《背影》为什么是语文课本不可或缺的不朽经典?,

为了回答丁先生的批评,我完成了一篇八千字的论文,为减轻网友负担,这里只发表主要观点,全文将在《语文建设》近期登载:      

 

          《背影》为什么是语文课本不可或缺的不朽经典?

                                      ――答丁启阵先生

   

                                       

                                                    孙绍振

   丁启阵先生的博克文章《我赞成把朱自清‘背影’从语文课本中删去》。遭到绝大多数读者的反对,而我在答复现代快报记者的采访时,所用语言也有对丁先生不够尊重的地方,这使丁先生更想不通。我想,首先,对语言上的不妥向丁先生致歉,以便心平气和地本着学理精神,探讨几个基本的美学原则问题。

    第一,丁先生认为我的文章“‘把遵守交通规则与否’定性为道德上的善恶,是不准确的。遵守交通规则与否,不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有法律层面的问题。说得更明白一点,朱自清父亲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作为学理概念,值得提醒一下。交通规则,从法理上来说,尚未达到法律的高度,是行政部门根据法律制定的公共行为规范,具有行政的强制性,属于法律下属的“法规”范畴,违反交通规则,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如人命)一般不能说是违法犯罪,只能属于“违规”,最多受到行政处罚,不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虽然交通规则有行政的强制性,具有他律的性质,但是,在许多情况下不遵守交通规则(如在人车稀少的夜间闯红灯)并不会受到处罚,因而就具有道德自律的性质。对交通规则在美学,我的定属于“善”,这个“善”属于实用理性范畴。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是不善。不善,是不是就没有价值?或者只有负价值呢?不一定。如果情感占了上风,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安全,心里只有为儿子尽一份心,这样的不善,就转化为另外一种范畴,也就是审美的范畴。善和美在范畴上的区别在个美学属于基本问题。

     古希腊人把感性和情感的学问与理性的实用性相对,这就是后来的英语中的aesthetics。18世纪的德国启蒙思想家鲍姆嘉通(Baumgarten,1714—1762)才把aesthetics确立为一种独立的学科。这个词汉字中没有,是日本人把翻译成美学。美学观念的提出,对于人类精神生活来说有重大意义,这就是说,人并不是只有一种实用的、理性的价值,不实用的、非理性的情感具有另一种价值。这个学说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明确化为和真的科学价值,善的实用价值并立的情感的超越实用的、非理性的美的价值。审美情感价值独立的学说,后来经过克罗齐的发展,成为美学史的基本范畴。在中国,经过朱光潜、宗白华先生的创造性的翻译和阐释,“审美价值”已经成了文学创作和阅读的基本准则。

     丁先生指责我赞美《背影》,在字面上并没有提出任何学理根据,其话语大体限于经验和感觉:违反了交通规则,就是犯罪,就谈不上情感的美。其潜在的理论预设就是情感谈不上独立的价值。对于情感和理性,我的文章明明说是“错位”,既不是统一的,也不是绝对矛盾的。丁先生粗心大意,把“错位”看成了“简单对立”,严峻地指出:“孙教授把“情”与“理”简单对立起来的审美观,是错误的,更是危险的”。他的理念,其实就是理性和情感是没有矛盾的,绝对统一的,或者唯实用理性论,而我的理论基础则是实用理性价值与情感审美价值“错位”论。这也许,我分析《背影》时没有写得十分清楚,这是我不能感到抱歉的,也许,我的权威不够,未能使丁先生信服。这里借用对朱光潜先生的《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来作些说明:

    比如园里那一棵古松,无论是你是我或是任何人一看到它,都说它是古松。…….假如你是一位木商,我是一位植物学家,另外一位朋友是画家,三人同时来看这棵古松。我们三人可以说同时都“知觉”到这一棵树,可是三人所“知觉”到的却是三种不同的东西。你脱离不了你的木商的心习,你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做某事用值几多钱的木料。我也脱离不了我的植物学家的心习,我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叶为针状、果为球状、四季常青的显花植物。我们的朋友——画家——什么事都不管,只管审美,他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苍翠劲拔的古树。我们三人的反应态度也不一致。你心里盘算它是宜于架屋或是制器,思量怎样去买它,砍它,运它。我把它归到某类某科里去,注意它和其他松树的异点,思量它何以活得这样老。我们的朋友却不这样东想西想,他只在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的苍翠的颜色,它的盘屈如龙蛇的线纹以及它的昂然高举、不受屈挠的气概。[1]

     为了说明问题的方便,请允许我把朱光潜先生所说的古松置换成朱自清的父亲。如果以铁路警察的目光去看,只能“是违反交通规则”。警察是理性的,对之不能讲感情,警察是讲究实用的,他有权对之进行教育甚至行政惩处。但是,《背影》的叙述者是这个老人的儿子,他对他是有着深厚的感情。他看到的就和警察炯然不同,那就是忘却了交通规则一心为儿子尽一分心的老父亲。成千网友之所以反对丁先生,原因就在于作者和读者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这是一篇抒情散文,光凭直觉,并不需要什么理论,就能追随着为人子者的心灵,和朱自清一起为父亲的艰难攀爬所感动。而丁先生的观感之所以与众不同,可能是带着交通警察式的理性,从中只看出了交通违章的信息。

     鲁迅说过:“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yin,才子看见缠绵,

    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帏秘事。”[2]这就是说,阅读者所读到的往往是自己的核心观念。这种阅读的心理的封闭性,是人性的局限,连毛泽东也不例外,他只能从《红楼梦》中看到阶级斗争。在阅读过程中,对心理封闭性没有警惕的读者看到的,往往是不完全是作品,而是读者自己的心灵中最为关切、认同的观念。丁先生厌弃《背影》说明,他阅读抒情散文,却缺乏对于情感的关注,或者说审美价值的自觉。这就导致了价值的混淆。而这种混淆在阅读普遍存在,原因在于,审美情感和实用理性不同,那就是它的非实用性,或者如某些理论家所说非功利性。功利性有着人类生存需求的自发优势,因而非功利的审美很容易被抑制。审美价值超越实用理性的理论,也源自康德的学说。

    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背影》中父亲爬月台的活动,完全是不实用的,让儿子去买不是更有效率吗?但正是因为不实用才充分表现他感情达到忘却安全的程度。而丁先生则不以为然:“一个父亲,可以令儿子感动的行为方式实在是太多了,绝不限于违反交通规则去买橘子一种。比如说,他可以绕远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然后累得心脏病差点发作。”这样的设想当然很合“理”,但是情与理是对立的统一,合理的往往不合情。谈恋爱动了情感往往就不讲理,实用的道理越是严密,就越排斥感情,如果朱先生的父亲真的如丁先生的设想“绕远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朱自清还会感动得流泪吗?至于说,累得心脏病差一点发作,可惜文章中并没有朱父患有心脏病的任何线索,可以说与《背影》的阅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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