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服务专家一般要履行以下几道手续:(1)雇佣方发布通告,邀请所有对提供服务感兴趣的人表达其意愿。(2)所有对通告作出反应并表示有兴趣提供服务的服务专家,将被要求填写包括本人情况、能力和经验等内容的申请表。(3)雇佣方成立,由数目为单数的委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其中必须有熟悉所提供服务特点的技术委员),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列出拟邀请其提出建议的服务专家的名单。(4)雇佣方邀请名单上的服务专家提出建议。邀请信应包括任务的简要说明、背景情况、职责范围、邀请者的数目、提交建议的截止时间和方式等内容;服务专家提交的建议中应包括本人能力和经验、业绩、所建议的技术和对要做工作的讨论、工作计划和日程表、人员安排等。(5)评选委员会先对服务专家提出的技术建议进行评审,并依据事先确定的标准对所有建议进行排队服务专家的资质、经验、建议的工作方法等在评价标准中占有相当的比重。(6)雇佣方与技术建议排名第一的服务专家进行财务谈判,讨论并最终确定服务范围、工作方法和计划、雇佣方提供的辅助服务以及财务条款和合同内容等。若在一定时间内不能达成协议,雇佣方应邀请排名第二的专家进行谈判,依次类推,直到谈判成功缔结合同为止。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用简化的程序来选择个体服务者,雇佣者可拟定一个由3—5个具有已知专长和能力的候选人名单,打电话或发传真征他们对承担这项工作的兴趣和可能性,请有兴趣且有可能者提供他们的最新简历并表明他们的收费标准,将现有的候选人排队并与其就财务问题进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