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先挂上几句“闲笔”。2000年曾写过一则批评李国文先生的千字文,投中华读书报,投文学自由谈,都不用。不知是我文章写得不好,还是文章写得犯忌(犯忌,对有些人来说,自然也是一种“不好”)。不过我坚信自己批评得没错。当然不止是批评李国文的不发,还有批评一位作家在那一边吃着国家的俸禄一边埋怨这俸禄太少,不如搞专业研究的人多的短文,文学自由谈也不发。这回我猜得出,是100%的犯忌。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这话伤了很多至今仍在吃着国家俸禄的作家,其中也包括伤了自由谈杂志里这样的作家。又当然,也不止这两位。我还写有一则短文,批评的也是一位据说是大名鼎鼎的作家,叫伍立杨。我批评他不该装腔作势,不该盛气凌人,不该--多着呢。文学自由谈还是不发。由此也自证和表明了文学自由谈并不真的可以自由地发言。我说过,对于作者,文章写了不能发,那是没有办法的事。不过也不是说李国文先生等绝对不能批评。最近我在报社资料室(因些缘故,错过了订阅时间)看到今年第4期文学自由谈上就有批评李先生(同一篇文章中也批评了在读者和一般作者看来绝对不能批评的“大名鼎鼎”的伍立杨)的文章。这又给了我勇气。我冒着有写了还是不发的可能,还是又写了下面这些文字。
不是我不尊重有些学者、作家和有些所谓“有知识”的人,我非常尊重;也不是我的文化水平低,我的知识贫乏,我就“无知者无畏”,我不是这样的人;更不是我反对有知者的狂妄,而就赞成无知者去胡说八道--都不是。我是一位读者。读者读了报纸杂志上的文字,有些看法,有些想法,想说出来,这至少在今天不能说是胡闹。
李国文先生是作家是学者是有知识的人,所以我肯定是很尊重的。而况他写的不少文章我也喜欢读呢。但不知是他也有有知者而喜欢狂妄的毛病,还是喜欢信口开河,有些文章说的话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过去的就不去说它了,单说他在今年第4期《随笔》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司马迁之死》。李先生在这篇文章中虽然鞭挞了汉武帝的残暴,可对司马迁实是不恭。来看看他有一个自然节是怎么说的:
“其实子承父业继承太史令的他,在国史馆里,早九晚五,当上班族,何等惬意?翻那甲骨,读那竹简,渴了,有女秘书给你沏茶,饿了,有勤务员给你打饭。上自三皇五帝,春秋战国,下至陈胜吴广,楚汉相争,那堆积如山的古籍,足够他白首穷经,研究到老,到死的。而且,他和李陵,非亲非故,‘趋舍异路’,不相来往,更不曾'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有过私底下的友谊。用得着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但是,知识分子的通病,总是高看自己,总觉得他是人物,总是不甘寂寞,有一种表演的欲望。”
说句想说的话:不是我水平低,仅就李先生这一小段话,就可以做一大篇论文。你看李先生想像多么丰富,说话多么俏皮,文字和标点也用得多么潇洒。只是我想知道,是不是李先生现在做学问搞研究就如此“惬意”,甚至渴了就有女秘书给你沏茶,饿了就有勤务员给你去打饭呢?就是现在你有,也不能据此就想像两千多年前的司马迁也有这“惬意”啊!再说了,李先生如今至少也算是个知识分子。既然说“总是高看自己,总觉得他是个人物,总不甘寂寞”是“知识分子的通病”,这不把你自己也包括进去了吗?有一句话大家都喜欢说,这一回我也就随大流一次,这就是:仰天吐痰,自落其面。这回李先生是不是也扮了一回“自落其面”的角色呢?
不知是怎么了,现在的人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对什么人都可不尊都敢开骂,就连像司马迁这样的人,也可以骂他个狗血喷头,或是给他弄得像个小丑。甚至像有人对鲁迅一样,把司马迁的伟大也拿出来当笑话说笑甚至拿出来批。我当然不是说司马迁就不能批判,司马迁就该“贡”着,不是。但没有一丝正经,或说是油嘴滑舌地来批评像司马迁(包括批评鲁迅)
这样的人,无论如何是不可取的。美国可以取笑当今总统,可以在精神上不尊重他,甚至丑化他,但好像没有人去取笑华盛顿取笑杰弗逊,甚至把他们的伟大也拿出来当笑话说笑拿出来羞辱一通。就是李先生自己,在1999年第2期《文学自由谈》上发表的《街上流行人来疯》和在2001年第8期《群言》杂志上发表的《世纪的展望与回顾》中不也反对有些人对鲁迅的不恭吗?为何一边批评着别人不该对鲁迅不恭,一边又对同样是一位伟大的人物司马迁如此戏谑如此不恭呢?我尤其不能赞同的是,李先生在这一小段话中,把司马迁冒着杀身之祸为一个并无私谊的李陵向残暴的汉武帝求情,说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甚至说司马迁这样做是“有一种表演的欲望”。我想,但凡有点良知有点正义感的人,对司马迁的如此举动,都不能不动情,都不会产生李先生这样奇怪的想法。因此,我想说,如若不是李先生有意对司马迁不恭,那就只能把这种举动看作是信口开河或叫胡说八道。
对于中国两千来年的历史,李国文先生肯定比我清楚。敢在皇帝面前或说是向皇帝讲他不愿意听的话,绝不可能是因有什么“表演欲”,而大都是捏着一把汗或叫“冒死进谏”。正像李先生自己在文章中说的样,司马迁“不是不知道,那个未能如期会师,致使李陵孤军奋战,兵败而降者,正是陛下心爱的王美人之兄长,贰师将军李广利”,而司马迁非要说,今天来看,不是溢美,只能表明司马迁的高洁,即便用李国文先生的话说也是“他认为他应该说话,他要不站出来为李陵说句公道话,还有谁来主持正义呢!”而绝非是什么“总是高看自己,总觉得他是人物,总是不甘寂寞”,更不是什么“有一种表演的欲望”!如若不信,就请李先生也来一回这种“总是高看自己,”总觉得自己“是人物”,“总是不甘寂寞”,甚至“表演”一回给我们看看。如何?
按小文题目,这“文章”算已做完。只因读了李先生这《司马迁之死》,对其中有一说法也不能苟同,借此将我的几句意见附后--要知道允许我批评一次李先生是多么地难得。
李先生说,残暴的汉武帝对司马迁处以宫刑,“是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文人之受屈辱者,莫过于此”。这话留有商榷的余地。
文人之受屈辱者莫过于此吗?阉割虽是极大羞辱,然既叫“宫刑”,可见还是上了刑法的。即无论当时是如何地封建专制,毕竟“有法可依”。我总不相信,独这“宫刑”一条是刘彻口述之后即命人刻在竹简之上的。如若不是,而是一班人马在那整天开会、研究后制订出来,你就不能不说他是“法”。而况司马迁的获罪,并不在刘彻一人,满朝文武也是助纣为虐,认为司马迁受此刑还算轻的,理应当斩呢。而对待彭德怀,对待刘少奇,对待55万“右派分子”,那屈辱并非就在司马迁之下,然又依的是什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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