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博弈已由单纯的管理水平、资金实力、综合能力的较量,上升为真正的市场化竞争。无论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是建设单位、业主,都将面对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运行规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正是验证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
一、当前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恶性竞争。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政府有关规定,不遵守行业“游戏规则”,低于成本价参与竞争。个别物业管理公司更是公开声明,参与竞争是为了扩大公司的对外影响,并不在乎企业效益问题,所以亏损也要争取把项目抢到手。也有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顾自己的综合实力,盲目扩张参与竞争,结果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项目接管后,管理跟不上,服务不到位,引起招标单位及业主的强烈不满和不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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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箱交易。物业招投标要涉及到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包括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之间的关系。此外,还涉及到其他相关方面的关系,例如需要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聘请管理顾问、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支持。同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咨询,为业主提供政策上的指导等等。而上述谈到的任何一个关系协调出现的问题都可能使招标受到影响。目前,一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凭借自身的实力在招标中胜出,但是仍然有一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是通过某种不正当的手段,利用与相关部门的特殊关系来进行竞争。此外,还有一些招标单位实际上早已内定好了物业管理企业。
3 .交接设计不完善。通过招标进行物业管理公司更换是一项极为困难并具有一定风险的工作,为使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企业各方面工作交接设计的完善性至关重要。在这一过程中应当注重招投标事项的保密、防止过渡期出现管理真空,同时也应避免出现有关财务账务修改和资金转移,使业主和使用人利益受到损害,而目前在这方面可以依据的法规却很少。
交接工作是一项繁琐细致的工作,应精心安排交接内容、日程,使工作条理化、清晰化,把有损于业主、使用人利益的机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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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跨区域性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困难重重。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虽利用自身品牌影响力,经过种种考核和答辩赢得了异地或跨行业的项目管理权,但由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发展商,从本地区或部门的利益出发,采取不合作态度,或提出苛刻条件,使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无奈被迫撤出。也有的招标单位,先利用外地名牌物业管理公司的名声和影响力,帮助自己把物业推出或进行前期管理运作,等管理工作基本正常后,再找借口令外地公司退出,另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5 .引发了行业间不正之风的泛滥。有些管理公司不是靠品牌、实力和整体管理水平去投标参与竞争,而是通过走“门子”,找熟人,或利用上层关系,甚至送好处、买通考评打分人员以及无中生有、攻击、贬低对手等手段来争得竞争项目。
二、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出现问题的原因
1 .有关方面对不正当竞争的重视程度不够,还没有看到其危害性。有的招标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认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即使发现了不正当竞争的苗头,也希望以竞争的方式
加以解决,没有正确引导企业公平对待竞争,严格遵守游戏规则。
2 .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法规不完善,给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留下了可钻的空子。
在 《 物业管理条例 》 中对于招投标的具体细节并没有进行规定,而目前招投标活动可以依据的法律只有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 ,虽然一些城市已制定出 《 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 》 ,但有限的法规仍会给物业招投标的竞争者、参与者在某些方面的适用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并且对于公众尚不能实行有效的监督。其次,目前的招投标工作没有统一的专业评判机构,很难使招投标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目前许多招投标行为因缺少社会监督而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因此,设立权威的、非官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机构,专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工作势在必行。
3 .地区间物业管理的总体水平发展不平衡,导致了各地区对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不同
理解和认识。物业管理发达地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到外地投标竞争物业管理权,主要为了拓展企业业务范围,增加市场占有份额,对帮助当地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的思想淡薄。而接受外地公司的地区则把这看成了抢了当地的“地盘”、“饭碗”,再加上彼此间缺乏有效沟通,造成误解,最终使两地物业管理的交流和融合难以进行下去,影响了我国物业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对策
1 .积极培育和发展物业管理市场,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物业管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具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机制。政府主管部门应注意用市场观念、市场机制来培育和发展物业管理市场。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垄断,把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方法和机制推向全国,为发展商、业主及用户选择合适的管理者提供较大的空间;并积极引导物业管理企业练好内功,增强综合素质,凭企业品牌影响和整体实力进行竞争,分享市场份额。
2 .做好标书制作的准备工作。对于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及时获得有关项目的招标信息,可以说是展开项目的第一步。因此,获得项目信息的时间越早,就越能够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大,获得招标信息
最为常见的途径是招标通告。
获得招标信息之后,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就应该积极与用户、项目主管单位建立联系,争取在招标通告前,甚至在项目进行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的阶段介入,及早了解招投标单位对物业管理的设想和安排。这些工作的好处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通过这些工作,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及早了解业主或建设单位制订的物业管理项目的详细要求,包括招投标项目概况、招标对象、招标说明、“标”或“包”的具体划分、采用的技术规范和对工作的特殊要求等。更重要的是,业主或建设单位在立项、研究和设计等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已经形成了一些意向性的想法,包括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看法等,投标物业管理企业如果在交流中多掌握这些信息,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做好前期工作,及早开展投标的准备工作。
其次,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的接触,进行充分的技术交流。一方面,可以起到介绍和宣传的作用,让业主或建设单位对物业管理企业及其服务有一个感性认识;另一方面也可以对业主的要求有更深刻的理解,以便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准确响应或着重加以说明。某些时候,当业主或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招标文件中某一部分的具体内容及指标时,通过技术交流,可能使用户愿意采用投标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及管理模式;当业主在设计中有不当之处时,通过技术交流帮助业主作出修改,加深业主对投标物业管理企业的信任,这都会对投标物业管理企业非常有利。
参考资料 :
1. 《 物业管理招投标实务全书 》 ,谢绍志,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
2. 《 物业招标喜忧参半 》 ,金丹,焦点房地产网
3. 《 物业管理招投标标书制作初探 》 ,邓乃鸿,南方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