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得优网 →文章资讯 → 管理文库 → 企业管理 → 合同范本→在勘察设计合同中,发包人应有的2种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285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发包人在勘察设计合同中,主要负有以下义务:
1、支付价款;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并对文件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协作条件。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场工作时,发包人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
4、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一经签订合同,就不能随意变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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