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人负责餐饮具、盛装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与保洁,并做好消毒记录备查。
2.餐用的碗、盘、筷、杯、勺和盛装直接入品食品的容器(盆、桶等),用前须经消毒才能使用。已从保洁柜内取出,但当餐次未用完的,须重新消毒后才能使用。
3.用化学药物消毒,其消毒液浓度须保持在250至300毫克/升(250至300ppm);浸泡时间不少于5分钟。使用热力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温度在100以 上℃)。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识。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具须存放于保洁专间和保洁柜内备用。
5.保洁专间、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洁净。保洁专间空气消毒每天至少1次,每次30分钟以上。
6.所用洗涤剂、消毒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存放于固定场所(柜),有明显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