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食堂“三防”是做好后勤服务的第一前提。食堂管.员、职工必须以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以“三防”责任重于泰山并压倒一切的原则,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食堂的“三防”工作务必先于一切工作进行,食堂一切运营只能在“三防”工作完备之后方可计划、部署和开展。食堂要在做好此项工作的同时,应主动接受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条 食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公布的《学校食堂与.体用餐管.规定》,严格执行学校后勤处下发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规范和做好食堂“三防”工作。
第三条 食堂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级负责制。食堂的负责人为食堂“三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 食堂必须建立健全“三防”安全的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结合本食堂实际制定出“三防”安全工作的规范程序和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与此同时,食堂要强化“三防”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三防”意识,做到人人高度重视“三防”并切实做好工作。
第五条 责任目标
一、防火目标
1、保证做到按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2、保证做到员工熟悉消防知识,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3、保证做到在食堂安全出口的明显位置设立有“安全出口”的指示灯箱。
4、保证做到在食堂的所有消防安全通道不堆放任何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5、保证做到食堂若要改变原来电源输送线路,或要新增电源输送线路,必须报告膳食科等上级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改变或新增;保证做到对食堂老化的电线、开关等用电设施,以及超负荷用电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后勤。经后勤处审核后,由后勤处派员维修、.改。
6、保证做到在下班时,食堂的所有“水、电、气、油”的开关全部关好。
7、保证做到一旦出现小火患,要确保做到能及时扑灭。
8、保证做到一旦出现火灾情况,要确保做到不造成人身的伤亡事故。
二、防毒目标
1、保证做到食堂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
2、保证做到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
3、保证做到对所购进的食品、餐饮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4、保证做到生产间、销售间禁止外人进入;并做到有关部门及学校领导即使检查工作,若没有本食堂办公室以上领导陪同的也禁止进入。
5、保证做到不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三、防盗目标
1、保证做到每天对食堂的设施、设备、用具认真检查。
2、保证做到每市的现金入保险柜,第二天按时存银行。
3、保证做到下班时关好门、窗,门上锁。
4、保证做到24小时有值班人员进行保卫。
第六条 汇报制度
一旦出现“三防”事故,保证做到: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遇重、特大事件,可迅速越级上报。
第七条 责任追究
一、对不严格贯彻落实“三防”工作、对“三防”工作执行不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食堂的第一责任人就地免职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对“三防”工作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弄虚作假的当事人和具体责任人,虽不出现事故,一经发现将作降薪、降职(免职)或辞退处.;
二、对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事故者,将从重从严处.,并一律追究其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将责任追究的关口前移,坚决严肃处.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三、食堂承包责任人的“三防”责任追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处.。
第八条 奖励办法
对“三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 责任期限:自2009年 9 月 1日起至2010年 7月5 日止。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学校后勤处存档一份,食堂团长、值班班长各保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后勤主任: 食堂职工:
食堂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