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学校各专用教室中配发的所有固定财产等.
二、责任对象: 多功能教室等管.人员;各处室办公室负责人;各教师办公室负责人。电教室(王凯平)、实验室(余日早)、广播室(刘乾)、校长室(肖金武)、教务处(王凯平)、德育处(王伟)、教师办公室(张文舫)
三、责任内容:
1、各专用教室(办公室)的管.人员(以下称专管人员)要树立维护校产安全的高度责任心,养成爱护学校财物的良好习惯。专管人员对专用教室财产的安全使用负全部责任.要懂技术、懂管.,如果因管.或使用不善造成丢失和损坏要照价赔偿。
2、专管人员要积极与在专用教室上课的教师进行沟通|方|.|文.=..%^,加强管.对学生的管.,严格禁止学生对校产进行故意破坏(如小刀在课桌上刻划、摔坏桌凳、打碎玻璃、损坏图书、损坏电脑电器设备等),若发现要及时向后勤处汇报,学校根据情况给学生以适当的处分(如批评教育、照价赔偿等)。
3、专管人员若发现专用教室上的校产因使用期长,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后勤处反映,凡造成专用教室财产丢失或损坏没有追回、补救的,由专管人员负赔偿责任。
4、各处室、办公室在调换时,要依据后勤处登记册所列的固定财产如数交还学校,由学校管.人员给予清点验收,进行移交。
5、后勤处在学期开学和结束时对各专用教室、各处室办公室、各教师办公室的财产进行两次定期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要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指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并在校会上公布,同时要求各专用教室、各处室办公室、各教师办公室负责人经常对本专用教室、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校产进行检查。
四 、评估奖罚
1 、每学年结束时,后勤处根据定期检查记录对各专用教室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评估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请政教处计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
2 、学校将根据后勤处的评估情况,对财产管.成绩突出的专管人员进行奖励。
后勤处负责人签字: 各室责任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