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员的思想、行为准则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关心国家大事,有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的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团的组织纪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讲求学习方法:.方www.deyou8.com的.,锐意开拓进取,思想活跃,敢于发表不同见解,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4、按时交纳团费,坚决执行团组织工作安排,维护各级团组织的声誉和威信。
5、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6、生活节俭,体恤父母,常做家务,不摆阔气,不攀比,不乱花钱。
7、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进入游戏厅、歌舞厅、卡拉OK厅、录相厅,不看宣传se情、暴力、迷信的书籍、报刊、网络,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排除黄赌毒影响,抵制黄赌毒扩散。
8、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爱护公物,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保持校园环境.洁优美。
9、尊重全体教职工,服从教职工管.,反映问题态度诚恳,语言文明。
10、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
11、同学之间正常交往,不谈恋爱,不起绰号,不欺侮年幼体弱学生,做到自尊、自重、自爱。
二、表彰与奖励
1、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并给予表彰奖励,发给奖品和证书。
优秀团干部在年级中评选,人数占年级团干部总数的1/3。
优秀共青团员的评比,先由支部推荐,后在年级范围内联评,每班产生优秀团员1—2名,人数约占团员总数的4%。
县、市、省级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在校级先进中产生。
2、每年在“五·四”纪念活动期间,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评选活动。并召开表彰大会,发放奖品和证书,给予奖励。
3、团组织开展的各种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和团员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对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积极揭发检举坏人坏事的团员给予表彰奖励。
5、有特殊表现的团员给予表彰奖励。
三、团员的处分
依据《团章》规定,团员的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团员的处分将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视所犯错误情节、后果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