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三首》教材注释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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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三首》教材注释商榷,
陈章平
一.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和大多数解经之作一样,课本也解释为“``````到我这里来就是商量婚事的”。但是综观全文我们知道本诗是按时间顺序来写的,即按照“相识过程”,“热恋情景与心情”,“被弃后觉醒的痛悔”,“自醒的愤慨”的顺序叙述的(见中国妇女出版社《古诗鉴赏辞典》20~22页),既然如此,怎么可能一开始就“商量婚事”呢?其二,第二、三节是写两人热恋情景的,而那个时代毕竟还没有后世那样严厉的礼教来限制男女的交往(这一点我们可以以《诗经》中其它爱情诗做映证),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断“氓”也不可能是找女主人公的父母商量婚事的。所以应该是:表面上“忠厚老实”的“氓”借“抱布贸丝”的机会来“谋”女主人公。这样解释才既符合事件的叙述顺序也符合人物的心理特征。事实上《中华传世名著经典读本——诗经》(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也把这句解释为:
“来了就打我主意”,“我谋”即“谋我”。
二.“总角之宴,言笑晏晏。”课本解释为“少年时一起愉快地玩耍,尽情地说笑”.按照这个说法,两个人就应该是“青梅竹马”的关系了,还有必要假装“抱布贸丝”吗?其实,联系下一句“信誓旦旦,不思其反”,我们就知道,这两句说的是主人公婚前和婚后感情和行为的对比:婚前(热恋时),我们一起愉快地玩耍,尽情地说笑;(当时)誓言是真挚诚恳的,没想到你(后来)竟会变心。关于对比这一点,《教师用书》也说得很明确的。所以,“总角”不能解释成一般意义上的“少年时代”,而是特指。需要指出的是,《古诗鉴赏辞典》认为“总角,原指未成年,这里该指新婚时”,这个说法也是可以的。
三.“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踟蹰”的课本注解是:犹豫徘徊。照此解释,那么“搔首踟蹰”的主语是谁呢?是“静女”?但是她既然“躲藏起来不让我瞧见”,又怎么可能出现“搔首”“踟蹰”的具体行为呢?是“我”?可是“我”作为一个急于和恋人约会的男青年怎么可能“犹豫徘徊”呢?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犹豫”即“拿不定主意”,“徘徊”(1)“在一个地方来回走动”(2)“比喻犹疑不决”。所以“犹豫”和“徘徊”相联只能是“拿不定主意”,而这是既不符合“我”的行为也不符合“我”的心理的。所以,“踟蹰”的准确意思应该是“徘徊,来回地走动”,全句的意思是“她隐藏起来使我不得相见,急得我用手搔头”《高中文言文评点译释》华中科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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