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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教育中的名词解释(高三),
有教无类
孔子的教育主张。《论语•卫灵公》:“子曰:‘有教无类。’”东汉马融注:“言人所在见教,无有种类。”意思是人们有分贵贱贤愚,也不分地区种类,都可作为教育对象。周代,学在官府,只有贵族子弟才有受教育的机会。孔子主张有教无类,兴办私学,他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把受教育的对象扩大及于庶民,因而他的学生很多,其间不少是平民。这个主张对传播文化有积极意义。
循循善诱
语出《论语•子罕》:“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循循然,有次序地;诱,劝导。意思是按照人们的思维规律,用耐心的疏导方法,进行教育。后来称道教育有方为循循善诱。
举一反三
孔子所提倡的教育方法。《论语•述而》:“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意思是物有四隅,举其一隅,而不能推知其他三隅的人,即不必教导。隅,即方面、角落;反,即类推,后以“举一反三”来比喻由此及彼的推理方法。
青出于蓝
语出《荀子•劝学》:“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蓝,指蓝草,可作染料。后世常以“青出于蓝,胜于蓝”来比喻学生胜过老师。
教学相长 语出《礼记•学记》:“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认为教与学可以相互促进。后人常用“教学相长”来表述师生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辩证关系。
温故知新
语见《论语•为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为温习旧业,以获新知。孔子提出的这一学习方法,符合人类的认识规律。
师法
师长传授之法,特指汉代的经学传授。汉初博士教授经书,俱凭口授,由于口耳相传,难免错误,必遵大师所讲的经说为准绳,遂成师法。如某一经的大师,被立为博士以后,他的经说便为“师法”。《汉书•胡毋生传》:“惟嬴公守学,不失师法。”胡毋生是汉景帝时的博士,嬴公是他的生徒,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嬴公能传其师胡毋生《公羊春秋传》经说的真谛。
家法
汉代传经师法相承,各自名家。弟子们按照一家的师法讲经,称为“守家法”。《后汉书•儒林传序》曰:“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西汉重“师法”,东汉重“家法”。师法重传授,明本源;家法重立法,争派别。故“先有师法,而后能成一家之言,师法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皮锡瑞《经学历史》)。
三舍法
宋代太学考核生徒成绩的一种办法。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将太学分为三舍,区分学生的程度和资格为三等,初入太学者为外舍生,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元丰二年(1079年),又颁学令,规定外舍生为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一百人。外舍生每年公试一次,成绩列入一、二等的学生,升入内舍。内舍生每两年舍试一次,按照贡举考试方法,试卷须密封誊录。凡考试成绩达到优、平二等者,再参考平时的cao行和学业成绩,如果合乎要求,即可升入上舍。上舍生学习两年,举行上舍考试,由朝廷委派大员主考,太学教官不得参与,一切手续与科举省试相同。评定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取旨授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可免解。
学究
唐代取士,明经科中有“学究一经”的科目。宋代简称“学究”,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学究本意是对读书人的一种通称,后来则常用以称迂腐浅陋的文人。
弟子职
中国古代的学则《管子》中的一篇。一般认为是古代家塾教弟子之法;或认为齐稷下学堂之学则,因此收入《管子》书中。《弟子职》述弟子受业、应客、坐作、洒扫、馔馈仪节。
奏定学堂章程
清政府颁布的关于学制系统的文件。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等奏拟。这年为癸卯年,所以又称《癸卯学制》。除规定学制系统外,还订立了学校管理法、教授法及学校设置办法等,施行至辛亥革命为止。它包括《学务纲要》、《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实业教育讲习所章程》等,以及《各学堂管理通则》、《任用教员章程》、《各学堂奖励章程》等。《癸卯学制》规定教育年限:小学为九年,中学五年,高等学堂及大学堂六至七年,入学年龄为六岁。
钦定学堂章程
清末第一个规定学制系统的文件。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颁布。包括《京师大学堂章程》、《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学堂章程》。因公布之年是壬寅年,所以又称《壬寅学制》。规定教育年限为二十年,入学年龄为五岁,分三个阶段。初等教育十年:蒙学堂四年,寻常小学三年,高等小学三年;中等教育四年;高等教育六年: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大学堂三年。《壬寅学制》虽然曾经清政府正式颁布,而并未施行。到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
四科
孔子评论人物的分类。《论语•先进》:“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隋时,崔颐著《八代四科志》,即以四科为人物分类。因之后世有四科之称。
束脩
古代学生与教师初见面时,必先奉赠礼物,表示敬意,名曰“束脩”。早在孔子的时候已经实行。唐代学校中仍采用束脩之礼并同国家明确规定,不过礼物的轻重,随学校的性质而有差别。教师在接受此项礼物时,还须奉行相当的礼节。束脩的致送,表示学生对教师的尊敬。
学校
西周时,中央学校称“学”,即国学;地方学校的最高级为“校”设于乡,称“乡校”。至汉代,郡设立的学校称“学”,县、道、邑或侯国设立的学校称“校”,凡学与校毕业的学生,都有升入中央太学的资格。至近现代,凡读书授教之所均称之为学校。
明堂
古代帝王宣明政教的地方。凡朝会、祭祀、庆赏、选士、养老、教学等大典,都在此举行。其后,宫室渐备,另在近郊东南建明堂,以存古制。关于古代明堂,历代说法不一。汉代的高诱、蔡邕,晋代的纪瞻皆认为明堂、清庙、太庙、太室太学、辟雍为一事。清代的惠栋也认为明堂为大教之宫。
书馆
汉 代启 蒙学 校。据 王国维《观堂 集 林̶ 6;汉魏 博蔾ao肌罚骸昂?时教 初学之 所名曰书 馆。其师 名曰书 师;其 书用《仓 颉》、《凡 将》、《急 就》、《元 尚》诸 篇;其 旨在使 学童识字、习字。”
学堂
西汉的郡县学校。武帝时,蜀郡守文翁,为提倡教化,派遣郡县小吏张叔等十余人,留学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数年后,学成归蜀,先在成都建学宫,教授下县子弟,称文翁学堂。文翁出行巡视各县,带领学宫高材生同行,以推进各县兴办学堂、从此蜀郡教化大盛。武帝正式承认郡县的学宫(堂)制度,并大为推广。清末通称学校为学堂。
官学
中国历代各级官府所办的学校。西周的国学、乡学,汉代的太学、州郡学,唐宋以后的太学、国子学(监)、府州县学,元代以后的社学,都属官学。
国学
西周设于王城及诸侯国都的大学。源于三代,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国学根据学生入学的年龄和程度的高下,分为大学与小学两级,教育内容为礼、乐、射、御、书、数,合称六艺。小学以书、数为主;大学以礼、乐、射、御为主。大学又有“辟雍”、“东序”、“成均”、“上庠”、“瞽宗”五院。为天子所设者曰“辟雍”、为诸侯所设者曰“頖宫”,后世国学为京师官学的通称。
五学
西周设在王城的大学,分辟雍、上庠、东序、瞽宗、与成均五学。中间为“辟雍”,环之以水,水南曰“成均”,水西曰“瞽宗”。五学之中,辟雍为尊,是天子举行飨射及承师问道之所。
辟雍
西周为天子所设置的大学。《礼记•王制》载:“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以其四面周水,圜如璧”,因名为辟雍。一说在五学之中,一说在“明堂”之中。东汉以后,历代皆庙辟雍,除北宋末年为太学之预备学外,均仅为祭祀之所。
頖宫
西周为诸侯所设的大学。《礼记•王制》云:“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因其半面环水,又称“泮宫”。
乡学
古代的地方学校。源于西周。《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郑玄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周制,离都城百里以内的地区曰“乡”,百里以外曰“遂”。故塾、庠、序均为周代乡学之称。后世也称地方所办的学校为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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