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的宁波,空气里已无炎炎夏日里的闷热。地处繁华路段中山路上的宁波江东好太太橱柜展示中心里,总经理应孝华手里握着9月7日出版的《法制日报》,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一篇题为《驰名商标为何成了如意金箍棒》的文章,让他想起,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他所经历的手足无措、义愤填膺、慷慨陈词和上下奔波。
当发现自己亲历的诉讼案件,已经引起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威专家及全国媒体的强烈关注,甚至可能因此对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纠纷解决产生一定的标尺作用时,应孝华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还要从2009年的4月说起……
困惑应诉:我怎么就不是我了
应孝华经营的宁波江东好太太橱柜展示中心(以下简称“宁波好太太”),主要的产品是整体橱柜及走入式衣帽间,属于带有一定家庭装饰装潢性质的成品家具类产品生产商。2009年4月10日,应孝华收到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张传票。一向不知法院大门朝哪里开的他,平生头一遭收到传票,紧张之余又有点困惑。
起诉他的是广东好太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好太太”),“广东好太太”在起诉状中称,其早在2009年11月21日就获得了注册使用范围为21类晾衣架的“好太太”商标的所有权。目前,“好太太”商标在晾衣架领域已获得较高知名度。2009年7月,“广东好太太”的“好太太”商标还在武汉被当地中级法院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在起诉状上,“广东好太太”认为,“宁波好太太”未经许可,擅自将其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好太太”作为企业字号进行经营,并将“好太太”和英文“Goodwife”突出使用于其营业场所、宣传营销资料、广告以及企业网站进行虚假宣传,已经对其合法商标权益造成侵害。
据此,“广东好太太”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判定“宁波好太太”停止使用“好太太”和“Goodwife”标识,同时停止在企业字号中使用“好太太”字样;判定“宁波好太太”赔偿“广东好太太”20万元,并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判定“宁波好太太”在《宁波晚报》上发表声明赔礼道歉。
面对一纸诉状,应孝华有些糊涂了:我又没有假冒“好太太”自动晾衣架,他凭什么告我?我又不是没有进行合法的商号登记、商标注册,他凭什么告我?他卖他的晾衣架,我做我的衣帽间,又没有损害他的利益,他凭什么告我?从创业开始经历了五年并精心培育的“好太太”品牌,怎么一下就变成别人的财产?不仅要取消商号和商标使用权,还要登报道歉、赔偿巨款!
与很多第一次打官司的人一样,应孝华开始了解相关的法律流程,并分析原告方起诉的目的、策略及证据。很快,应孝华明白了,“广东好太太”诉讼的真正目的是希望独霸“好太太”的商标所有权。“广东好太太”于2009年11月21日获得的“好太太”注册商标,商品类别为21类的晾衣架,而宁波“好太太”则在2009年1月18日申请注册、2009年4月6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20类商品及服务项目持有“Goodwife”商标,主营业务为橱柜和走入式衣帽间。“好太太”商号更是早在2009年4月就已使用。由于两个“好太太”分别从事不同的领域,多年来均相安无事。
但巧合的是,应孝华多年从事的整体橱柜及走入式衣帽间领域,正是“广东好太太”准备进入的新业务范围,而“广东好太太”因为缺乏该领域的合法商标,只能使用“好莱客”品牌进行推广,致使品牌推广力量不能很好整合。与此同时,想要拓展晾衣架的海外市场,“宁波好太太”通俗易懂的“Goodwife”英文商标,也成为了“广东好太太”垂涎的对象。应孝华这才清楚,“广东好太太”不远千里来宁波打官司,就是要搬开自己这块在“广东好太太”业务发展过程中的“绊脚石”。
明明知道“宁波好太太”业务和自己不冲突,商号、商标都是合法获得,那又是什么使得“广东好太太”如此“气粗”地提出一系列诉讼请求呢?
原来,2009年7月,“广东好太太”在起诉武汉好太太家庭用品商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好太太”商标被武汉中级法院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于是“广东好太太”认为驰名商标具有跨类保护、在不相同类别上禁止他人使用的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任何人不管在哪一类商标类别里都不得使用与该商标相同、相类似的中文、英文或者拼音商标,也不得使用为字号。看来,正是这个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让“广东好太太”有了灭掉所有同名企业的欲望和底气。
在应孝华看来,这是一种披着驰名商标外衣进行非法维权的“商标霸权”行为。当应孝华摸清对手的诉讼意图后,一些不利消息已经不停地传递到他的耳边:本应上涨的订货数量在旺季却突然下降;一些已订货的客户也提出要退订单;几家准备加盟的经销商无故取消了加盟意向;已成交的客户也来电话对售后服务感到担忧……在客户的提醒下,应孝华登陆了“广东好太太”的企业网站,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原来,在“广东好太太”的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一则“维权行动,重拳出击”的信息,称好太太集团已对“宁波好太太”侵权行为向宁波市中院提起诉讼,现宁波市中院已对该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查封,以办理侵权证据的取证工作。不仅如此,广东的多家主流媒体还据此进行了报道,全国的一些网络媒体也进行了转载,一时间,“宁波好太太”生产现场被查封的信息迅速扩散,严重影响了“宁波好太太”的经营活动。
此时的应孝华愤怒了,一场还未公开庭审的诉讼,已经使得自己俨然扣上了一顶“傍名牌”的帽子,不仅形象大受损失,而且已经被媒体报道“企业查封”,订单就此一个个流失。
积极反诉:该是我的就是我的
面对“广东好太太”准备“斩尽杀绝”的步步紧逼,应孝华开始感觉依靠自己的力量已经远远不能应付。于是他不仅在宁波本地聘请了熟悉知识产权纠纷的律师进行服务,还咨询了北京的相关专家。短短半个月间,应孝华身边聚集了一个不同背景的专家顾问团。
经过分析,专家顾问团认为“广东好太太”有底气挑起争端的主要“法宝”就是驰名商标,而且在宁波中院的诉讼过程中,“广东好太太”再次申请法院认定“好太太”商标为驰名商标。所以要想应诉成功,必须有证据阻止“广东好太太”再次认定为驰名商标,同时又能提供证据表明“广东好太太”在武汉中院被认定的驰名商标存在很多争议之处。当确定这个方向并委托律师进一步调查核实时,同时与“广东好太太”在宁波中院起诉的另一家企业中山市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好太太”)进行了一些信息的共享,结果发现“广东好太太”提供给法院的诸多证据与事实相差甚远。
“宁波好太太”向宁波中院提出,如果“广东好太太”为证明自己超大的销售规模所提供的7.7亿元销售收入属实, “广东好太太”则涉嫌严重偷漏税,如果年检报告中的5263万元数字真实,则“广东好太太”涉嫌向法院提供伪证。不仅如此,“宁波好太太”的顾问团还从“广东好太太”提供的证据中发现很多明显的逻辑、时间错误。例如,“广东好太太”提供的多达122份涉及1999年、2009年度的《分销协议书》及《总经销协议书》,在应孝华看来很大一部分都是伪造的证据,因为这些协议书中各经销商的联系电话号码均为8位数,而根据《中国各地电话号码升8位时间表》,当时这些经销商所在地区均没有升为8位数。
由于“宁波好太太”、“中山好太太”不断提供大量的相反证据,“广东好太太”面对这样细致而尖锐的阻击有些措手不及,已先后两次向宁波中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不仅如此,两家被告单位还郑重向宁波中院提交了《调查取证申请书》、《关于对原告涉嫌偷漏税行为给予司法建议的请求书》、《严惩伪证行为请求书》,请求法院向原告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核查其纳税事实、核实其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等。同时代理律师还对武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广东好太太”驰名商标一案提出了质疑。“这个案子的原告是生产晾衣架的‘广东好太太’,被告是一位卖晾衣架的个体工商户。对原告‘广东好太太’提供给法庭的证据,被告没有反驳,全部认可。之后这个被告也打上‘好太太’销售行的牌子。我们分析,这个被告可能是‘找’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