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查摆在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在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上落实是否到位;
二是查摆党员干部职工对地区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揭批暴力恐怖罪行“活动的认识是否正确、态度是否端正、立场是否坚定;
三是查摆党员干部职工对“三股势力”危害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以及反动本质认识清不清,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强不强;
四是查摆在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和非法宗教活动中是否存在的疏漏和薄弱环节;
五是查摆在反分裂斗争中是否存在发现对支持“三股势力”的人和事,听之任之,任其发展,甚至袒护包庇的问题;
六是要联系社会、单位、家庭、亲属的实际,查摆是否存在破坏社会稳定的隐患;
七是查摆是否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渗透、干扰、破坏的主要表现和巨大危害进行了认真梳.;
八是查摆是否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对上世纪末以来,地区范围内多次发生暴力恐怖罪行进行大胆揭批、声讨;
九是查摆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是否存在对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狂热认识不清、态度暧昧,为亲属、朋友非正常渠道出国朝觐等活动说情、帮忙的现象;
十是查摆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是否存在传播非法政治性宣传品、收看“三股势力”反动音像制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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