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字词语 口号 名人名言 顺口溜 祝福语 短信 教学文档 教学总结 教学反思 考研 自考 企业管理 营销 人力 财务 个人创业 求职指南 厨艺教学 物业 管理文库 谜语

当前位置:得优网文章资讯个人创业办税指南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的工会经费,不超过规定部分,是否可以税前扣

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的工会经费,不超过规定部分,是否可以税前扣

    06-23 13:00:08    浏览次数: 184次    栏目:办税指南

标签:国税办税指南,办税服务指南,http://www.deyou8.com 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的工会经费,不超过规定部分,是否可以税前扣,
问题内容:
  企业成立了工会,工会经费也由工会统一支配,但没有单独开户,仍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只是专项用于工会活动。请问,企业采取这种方法核算工会经费,没有拨缴工会经费的凭据,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可否税前扣除?税务部门为工会部门向企业代收的工会经费,也没有专门的工会专用凭据,企业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因此,企业按不超工资薪金总额2%向工会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准予税前扣除。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