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是我国土地资源遭到破坏的最常见的地质灾害,其中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为严重。我国目前水土流失总的情况是:点上有治理,面上有扩大,治理赶不上破坏。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解放初期为17.4亿亩,到1980年约治理6亿亩。由于治理赶不上破坏,水土流失面积却扩大到22.5亿亩,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6,涉及近千个县。全国山地丘陵区有坡耕地约4亿亩,其中修梯田约1亿亩,而另外3亿亩坡地正遭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是因其土质疏松,坡度较大,植被稀疏,夏季又多暴雨等原因。但导致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还是人为造成的。
我国人口多,粮食、民用燃料需求等压力大,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对土地实行掠夺性开垦,片面强调粮食产量,忽视因地制宜的农林牧综合发展,把只适合林,牧业利用的土地也辟为农田。大量开垦陡坡,以至陡坡越开越贫,越贫越垦,生态系统恶性循环;滥砍滥伐森林,甚至乱挖树根、草坪,树木锐减,使地表裸露,这些都加重了水土流失。另外,某些基本建设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例如,不合理修筑公路、建厂、挖煤、采石等,破坏了植被,使边坡稳定性降低,引起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更严重的地质灾害。
淮河的水污染
淮河位于我国腹部,流经河南、安徽、山东、江苏四省,流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历史上的频繁旱涝给淮河沿岸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建国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先后在淮河修建了4000座水闸,大大提高了淮河的防旱排涝能力。然而随着流域经济的迅猛发展,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急剧膨胀,加之城市生活污染水的大量排放,淮河污染现象日益严重。从80年代开始,淮河的水污染事故不断发生,严重影响到沿岸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进入90年代,蚌埠、淮南、肝眙等地曾发生严重的水荒事件。为了治理淮河水污染,1995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法规--《淮河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淮河走上了依法治水的轨道。根据国务院对"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的总体部署,1996年7月1日之前,关闭了沿岸所有产量5000吨以下的小造纸厂。1997年12月31日零点之前实现了淮河流域所有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基本达标排放。
造成淮河流域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工业企业偷排污水现象严重。经过10年来“抓大关小”,调整产业结构,淮河流域工业企业中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或设施不达标的现象已得到有效改善,但部分工业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常常擅自关闭污水处理设施,偷排污水。
二是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淮河流域一个重要污染源。据了解,淮河流域耕地面积占全国的1/6,是我国主要的产粮区,流域内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很大,其污染也相对较重。
三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正在逐年增加,其污染负荷已超过工业污水,成为影响淮河流域水质安全的重要因素。据统计,2002年全省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23.85亿吨,其中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量12.41亿吨,占一半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