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届业主委员会产生、登记的材料;
(四)业主、使用人情况目录、清册;
(五)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六)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件;
(七)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议案;
(八)维修基金收支情况清册;
(九)其他有关资料。
六、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
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经费由全体业主分摊。
业主委员会收入的经费使用要求用于以下几项: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经费及其它办公经费;
(二)社区公益活动及福利事业。
(三)业主委员会经费收支账目应当按季度每年四次将经费的使用情况在本区域显著位置公布,接受全体业主质询。
七、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咨询办法
为便于业主向业委会进行问题咨询及意见反映,每周二晚19:30—21:30业委会办公室会有两名业委会委员值班负责接待业主;另外业委会将在小区东门设立意见箱,时间不便不能到业委会办公室去的人可以写书面材料投入意见箱内反映。业委会会在每月例会上对投入意见箱内的意见进行讨论和商定解决方法;如属重大、紧急事件,业委会主任会召开临时会议解决。
本细则自公布日起实施。
欧园小区业委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