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而工作又是由人来完成的。为保障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不仅要严肃财经法纪,更应认真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抓住财会人员管理体制这一关键,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财会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财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由于目前的改革主要集中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这一部分,所以,也可以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替代词,但对"会计"一词的含义应做广义的理解,即包括财务和会计两个部分。
江苏省是全国最早对财会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地区之一。自从苏州吴县市用直镇于1990年率先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并获得成效以来,省内一些地区前往用直镇学习、取经,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陆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财会人员管理体制改革。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各地财会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在探索、发展中不断得以加强和完善,并对当地的经济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 关于改革的背景及其成效
在1995年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朱容基同志曾对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指出了"约法三章"。近几年来,会计改革进一步深化,会计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一些突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有的还相当严重。为此,必须继续深化会计改革,而财会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则是继续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结合当前我省财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推行财会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继续深化改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监督乏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依然是困扰我国会计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我省试点地区在试行财会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之前,有些单位没有按规定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有的会计既管钱又管帐,或者该建帐的不建帐,却搞帐外帐,甚至做假帐;许多单位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会计资料不完整、凭证不合法、数据不准确等现象,使会计信息失去客观性。单位的会计人员既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又要对领导的行为实行会计监督,实际上很难做到,结果出现了所谓"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状况。会计人员为使自己"站得住",在监督职责上往往就"顶不住",致使多种违反财会法规和制度的行为不断发生、日趋严重。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它自身的客观规律和运行秩序,特别是股份制公司的迅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初步形成,使企业与社会联系更加广泛和密切,而其中最为重要的联系渠道就是会计信息。如果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缺乏监督、信息失真,将不仅影响企业本身的生存、发展,而且会损害社会投资者的利益,会对国家宏观调控发生"误导",给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混乱。
我省试点地区在试行财会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普遍加强,财会法规得以较好地贯彻执行,会计工作秩序得到改善,会计信息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 健全企业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
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从而使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但是,从我省企业的实际情况看,仍有相当部分的企业效益低下,出现了大量的亏损,有些企业甚至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同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大量的国有资产在或明或暗地通过种种非法渠道悄然流失。而这些问题都与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状况密切相关。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在会计工作上采取得力措施,把强化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和强化企业外部监督机制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实现企业的"科学管理"。从我省试点情况看,推行财会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可以促进财会人员认真执行财会管理制度,准确核算收支,加强内部控制,自觉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科学地做好企业的全面预算、投资决策分析、经济运营分析和本量利分析等工作,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
3. 促进反腐倡廉,加强廉正建设
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这是配合党风廉正建设、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当前,财经纪律松懈,会计法制建设还不很完善,一些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些企业领导以权谋私、侵占国有资产,甚至与财会人员相勾结,联手贪污受贿、截留利税;近来财会人员利用电脑作案的经济犯罪活动屡有发生等等,所以这些严重腐蚀着企业的领导层和广大的财会人员,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纷纷面向市场,企业的经济活动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广泛,密切和复杂。同时,会计在企业中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会计的作用更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推行财会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切中时弊,在加强财会管理和监督的同时,强化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增强了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的法制观念,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一切依法办事。
4. 促进一系列财会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各个方面都在加快改革步伐,一系列财会方面的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在最近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领导指出:"切实转变财政职能,集中精力抓大事"。但转变财政职能,实现财政收支的平衡,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关键是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能否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全面做好当家理财的工作,财政部门已经出台了"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预算外资金管理票款分离"等改革措施。为落实好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同样迫切需要强化财会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好国家财政管理的基础工作。从我省试点情况看,推行财会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后,单位会计人员能自觉地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出发,积极配合执行各项改革措施,促进了一系列财会改革措施的贯彻执行。
二、 关于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许多省市就尝试进行以会计委派制为主要内容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但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从对我省部分试点地区改革情况的调查结果来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形式、委派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可归纳分析如下:
(一) 关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具体实施形式
从我省各地试点情况看,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具体形式有:会计人员委派制、集中报帐制和代理记帐制三种。
1.会计人员委派制
即会计人员(包括财务人员,下同)由所有者统一委派、考核、任免和管理,代表所有者对企业实施直接监督。这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形式,也是内容最为复杂、做法最为多样的一种改革形式,具体包括:(1)委派财
务总监;(2)委派主要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或主办会计;(3)对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全员委派制。
如在我省最早试行会计委派制的苏州吴县用直镇,从1990年开始,对该镇的镇、村所属集体企业及合资、股份、租赁、承包等有集体资产的企业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委派的会计人员包括主办会计、出纳会计、材料会计。其余会计人员的聘用,则可采用有会计管理站选派,或由经营者选聘等形式。
南京市自1998年8月起,分别在该市部分企业集团公司试行会计委派制。具体做法是:(1)由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下属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对企业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控。建立总经理或法人代表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企业的一些重要经济事项须经联签批准方能生效;(2)或由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下属企业委派会计主管,对企业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涟水县于1998年下半年起,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党政组织实行会计委派制。凡是有行政执法收费职能的主管部门及收支业务量较大的基层单位,其财务人员一律由县会计管理中心委派。
2.集中报帐制(统筹制)
即将企业日常经济业务的帐务处理,集中交由会计管理部门统一办理,企业不再设置会计核算机构和财会人员。如涟水县在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的同时,对县属行政事业单位中规模较小的拨款单位,统一实行单据保障制,原单位不再设置会计机构和财会人员,由县会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这些单位的财务收支。
3.代理记帐制(委托代管制)
即由会计管理部门中设置的服务机构接受企业委托,代企业办理全部记帐业务,实行有偿服务。如苏州用直镇会计管理站为完善其中介服务功能,使会计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于1998年申办建立了"用直会计咨询服务所",作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外界委托。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上述三种改革形式各有特点和适用范围,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