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一)问:什么是“全区通办”?
答:“全区通办”是指鄞州区范围(含东钱湖)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各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限定涉税业务的全新办税模式。实现“全区通办”以后,纳税人在办理“全区通办”范围内的涉税业务时,可以选择鄞州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前往办理。具体为城区分局办税服务厅、邱隘分局的邱隘办税服务厅和东钱湖办税服务厅、集仕港分局办税服务厅、鄞江分局办税服务厅。邱隘分局的咸祥办事处不属于“全区通办”范围,咸祥、瞻岐、塘溪三个乡镇纳税人可以继续到该办事处办理原在办理的涉税事项,也可到其他五个办税大厅办理“全区通办”规定的涉税业务。
(二)问:目前已纳入“全区通办”涉税业务的有哪几类?
答:根据目前信息化基础和管理现状,确定以下七大类业务作为“全区通办”限定涉税业务,即:
1、税务登记:包括新办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遗失补证;
2、申报征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等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在内的各税种的申报征收(含扣款或税票打印);
3、报税认证:包括一般纳税人征收期内IC卡报税、非征期内的正常报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
4、发票的验旧购新: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的验旧和领购;
5、代x发票:普通发票代开(开票销售额10万元以上除外);
6、纳税证明开具:换开完税证明的开具;
7、税务咨询:税收政策上门(包括电话)咨询服务的受理;
(三)问:以上七大类业务中,哪些业务目前不适用“全区通办”?
答:1、税务登记类:
(1)、税务登记停业、复业、注销,重新税务登记;
(2)、涉及纳税人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变更、行业变更、注册经济类型变更;
2、申报征收类:
(1)、纳税人逾期申报,纳税申报错误修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2)、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
(3)、各类税款抵缴;
(4)、各税种的委托代征;
3、报税认证类:
(1)、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注销发行、税控IC卡更换、维护授权、注销报税、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处理、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2)、一般纳税人逾期报税、注销报税、存根联补录报税、金税卡损坏报税;
(3)、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复印件、已抄报税证明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业务;
4、发票的验旧购新类: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增量手续;
(2)、申请印制企业衔头发票的验旧供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领购普通发票、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购各种发票;
(3)、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购簿的申请与变更以及普通发票的增量申请;发票核销、缴销;发票挂失;
5、发票代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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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销企业出售已使用固定资产代开普通发票;
6、纳税证明开具类:
(1)、纳税人和其他部门(包括公、检、法)要求出具书面已纳税证明;
对各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其他需要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审核的涉税业务;都不属于“全区通办”事项。
(四) 问:办理“全区通办”业务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答:不需要资格审批。
(五)问:如何办理“全区通办”业务?
答:纳税人办理“全区通办”限定涉税业务时,按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后,自行选择鄞州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前往办理即可。
(六)问:目前办理“全区通办”涉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包括哪些?
答:包括鄞州区国家税务局城区分局办税服务厅、鄞州区国家税务局邱隘分局的邱隘办税服务厅和东钱湖办税服务厅、鄞州区国家税务局集仕港分局办税服务厅、鄞州区国家税务局鄞江分局办税服务厅。
(七)问:“全区通办”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时间是否调整?
答:“全区通办”以后,各办税服务厅在正常工作日的服务时间不变。
二、 税务登记
(一)问:目前税务登记是如何办理的?
答:目前税务登记的办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工作。
(二)问: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受理范围是:(1)新办设立(开业)税务登记。(2)变更税务登记。原则上限于纳税人税务登记表所列项目的变更,对税务登记表以外有关项目的变更,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办理。(3)遗失补证。
(三)问:纳税人新办(设立)、变更、遗失补证税务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办理:
新办(设立)税务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企业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5、会计证复印件。
6、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书(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变更税务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登记变更表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等);
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遗失补办税务登记证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2、《鄞州日报》或其他市级以上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
三、 申报征收
(一)问:实施“全区通办”后,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
答:实施“全区通办”后,纳税人在法定的期限(期限最后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内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人一般应选择网上申报,也可就近选择鄞州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的任何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二)问:实施“全区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实施“全区通办”后,一般纳税人携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包括电子数据)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三) 问:实施“全区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实施“全区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应携带《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四)问:实施“全区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消费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实施“全区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应携带《消费税申报表》及附表(包括电子数据)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五)问:申报填报数据与税务机关系统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答: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数据与税务机关系统数据不一致时,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核实后再办理申报。
(六)问:发现申报错误如何纠正?
答:纳税人发现当月申报有误,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七)问:发现申报缴纳错误,多缴了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八) 问:推行“全区通办”以后,逾期申报如何办理?
答:推行“全区通办”以后,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九)问:在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业务上,哪些项目已列入“全区通办”服务范围?
答: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的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已列入“全区通办”范围。
(十)问: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持以下相关资料到鄞州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的任何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查帐征收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季度A类)纳税申报表》。
核定征收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季度B类)纳税申报表》
四、报税认证
(一) 问:推行“全区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进行抄报?
答:征收期内,一般纳税人自行持IC卡、税控盘、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及正数废票清单到鄞州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抄报税。未按规定期限抄报税的,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