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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教学论文:南北朝散官清浊观念之异同,
在对"门品秩序"和"官品秩序"加以区分之后,对篇首所揭疑问──为什么在更富"文治"色彩的江左政权下,文散官的"散阶化"反而比北朝缓慢──就可以有深刻的理解。如前所述,北朝文散官的阶官化,直接得益于军号的强劲"拉动".正是在这个时候,军阶序列的功绩制意味和官僚政治色彩,便通过“拉动”关系传递给了文散官了。确实,魏末以降的文散官普授、滥授以至"双授",都出于对浴血沙场的将士的褒奖之需。因此北朝文散官的阶官化,出于与军号阶官化相近的原因,也具有相近的功绩制性质。
与之相对,南朝"文清武浊"的鸿沟,既限制着文散官向将士普授与滥授,也限制着文武名号的"双授".南朝官僚结衔,文官例在武职之前;而魏末及北周之"双授"的结衔形式,均以"将军"居"大夫"之前,暗示着武号优于文号的情况,从而构成对比。南朝的文散官,事实上已被组织为"门品秩序"的内在部分,与各种清浊、品位的复杂关系搅成了一团儿,军号想"拉动"这个盘根错节的局面来,确是力不从心、太过沉重了。假设江左居然发展一种类似北周、隋唐那种散阶序列的话,它反倒可能是个与士族政治分道扬镳的东西。北周、隋唐的文武散阶,较之汉代的禄秩等级,已浸染了浓重的“品位”色彩;但较之江左"门品秩序",它却呈现为一个依序晋升的开放性阶梯。这些散阶每每被用于"泛阶",但"泛阶"毕竟排除了门第尺度,对文武士庶一视同仁。尤其在依劳、依功而授阶的时候,这个序列就已超越了士族政治的束缚,明白无误地显现出了官僚政治性质。
至此我们已可做一总结、收束全文了。比较南北朝双方文散官的阶官化,我们看到南朝一方文散官的阶官化相对迟缓。究其原因,首先是南朝政权直承汉晋,因而保持着较大的制度惯性与惰性,以及维系行政“常态”和正规化的更大要求。但另一个至少同样重要的原因则与士族政治相关。对于魏晋南朝“品位分等”的发达,士族政治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士族政治导致了官僚政治的扭曲变态,并无或较少实际职掌、却更多地用于维系官僚位望权益的名号、禄位,在职事官之外与日俱增,这就构成了“品位分等”得以发达的温床和沃土。但另一方面,士族政治直接造成的"品位分等"体现于"门品秩序",它"散漫"地存在于门第、中正品、"清浊"观念与各种官职、班品的复杂关系之中,却并未服从行政需要,“外化”为清晰整齐的散阶序列;其所造成的“文武”间的深深鸿沟,使北朝向将士普授、滥授以及与军号"双授"的情况,在南朝不易泛滥开来。
魏晋以降由将军号演化而来的军阶,则构成了另一种有异于"门品秩序"的"官品秩序",它具有更多功绩制性质。魏周之际,是在军号的"拉动"之下文散官才得以进入阶官境界的,由此途径而形成的文散阶也具有了崭新的意义。尽管被纳入散阶序列的一些文散官昔日也曾是“职闲廪重"的”清官“,但值此时,名位的机柄已掌于专制君主,其予取予夺不再受制于”冢中枯骨“;为有效管理和依功加授之需,它们不久就获得了阶次清晰、严整有序的形式。唐代的文武散阶,正是继承北朝这个发展而来的。此时散阶虽然”一切以门荫结品“,但却依劳考进叙,显已超越了中古士族政治,回归于官僚政治范畴之内了。作为一个平行对比,唐王朝”清官“概念也上承北朝,从而与江左”清官“大相径庭。[46]五朝社会中文化士族占尽要津,十六国北朝则由军功贵族构成政权的主干。由于部落的尚武传统,北朝少数族政权中军人具有更高地位,军政得到了更大重视。军队的组织原则与专制官僚制度具有天然的亲和性,在对集权制、等级制、法制和功绩制的寻求上,二者息息相通。先秦的秦国正是通过军国主义道路,而成功实现了专制化和官僚制化的。就是在现代世界,由军人把持的政权一般也都是独裁专制政权。东晋皇权低落、门阀与皇权”共天下“的局面,由武装性的次等士族为其终结者[47];但南朝文化士族盘根错节,次等士族重振专制皇权和官僚政治的动量,远不如北朝军功贵族集团之大。理解了如上事实,文散官的阶官化在南朝停滞不前,在北朝却因军号"拉动"而突飞猛进,发展为官僚政治性质的散阶制度,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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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10日于北大七甲公寓
[1]参看拙作:《论汉代禄秩之从属于职位》,《北京大学学报》1998第6期。
[2]《魏书》卷七五《尔朱世隆传》。
[3]《魏书》卷六九《裴良传》。
[4]《周书》卷三三《赵刚传》。
[5]参看拙作:《西魏北周军号散官双授制度述论》,《学人》第13辑,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6]《隋书》卷二六《百官上》:"开府仪同三司位次三公,诸将军、左右光禄大夫优者则加之,同三公置官属。"左右光禄大夫如加"开府"便置官属。《南史》卷十五《傅亮传》2/443有"左光禄大夫府",《南史》卷十九《谢几卿传》有"左光禄长史",皆是。
[7]"袴褶"即军装,参见《晋书。舆服志》、王国维《观堂集林》二二《胡服考》,及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南齐书札记。单衣"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36页。
[8]参看拙作:《周齐军号散阶制度异同论》,《历史研究》1998年第2期。
[9]《梁书》卷四九《庾於陵传》。
[10]《陈书》卷三四《文学蔡凝传》。
[11]《南史》卷三一《张裕传附曾孙张率传》。
[12]《宋书》卷八四《孔觊传》:"初,晋世散骑常侍选望甚重,与侍中不异,其后职任闲散,用人渐轻。孝建三年,世祖欲重其选,诏曰:'散骑职为近侍,事居规纳,置任之本,实惟亲要,而顷选常侍,陵迟未允,宜简授时良,永置清辙。'……既而常侍之选复卑。"又《梁书》卷二一《江蒨传》:"初,天监诏以侍中、常侍并侍帷幄,分门下二局入集书,其官品视侍中,而非华胄所悦。"
[13]《梁书》卷三七《谢举。何敬荣传论》。
[14]《太平御览》卷二一五引何法盛《中兴书。太原王录》。
[15]《南齐书》卷三二《王僧虔传》。
[16]《梁书》卷四九《锺嵘传》,梁天监初年锺嵘语。
[17]周一良:《〈南齐书。丘灵鞠传〉试释兼论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浊》,《周一良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8]在此可以参考黄惠贤先生的一个观点:北魏初期建立了鲜卑拓跋军事贵族专政,孝文帝结合胡汉门阀联合专政,但任何胡汉大族都不能与皇权分庭抗礼,因此这不是什么真正的"贵族政治",而只不过是君主政体下变相的"官僚政治".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4卷(魏晋南北朝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0页。本文所谓"军功贵族政治",是就"贵族政治现象"而言的,并不认为北朝政体是"贵族政体".
[19]分见《北史》卷三七《皮豹子传》,《魏书》卷三四《王洛儿传》,《北史》卷八四《孝行乞伏保传》,《北史》卷二五《娥清传》,《北史》卷五四《斛律金传》。
[20]《北史》卷二五《伊香犮传》。
[21]《北史》卷六八《贺若敦传》。
[22]《魏书》卷十九中《任城王元澄传》:元雍拷杀奉朝请韩元昭、前门下录事姚敬贤,元澄申言"不宜以三清九流之官杖下便死".按奉朝请从七品下,门下录事从八品上,二官品位并不算高,但因其列在九品之内,便被视为"清流".同时"九流"之内又有"三清"和非"三清"之别。《魏书》卷七七《辛雄传》,魏孝明帝时辛雄"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二清,下等为第三清",是北魏"三清"此前不涉郡守县令。但《魏书》卷四一《源贺传》却说:“其诸州守宰,职任清流。”刺史、郡守及县令均在“九流”之内,所以都可以视为“清流”。
[23]张旭华:《从孝文帝清定流品看北魏官职之清浊》,《北朝研究》199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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