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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目标: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
(二) 分类目标:
1、全面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2、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树立语文学习自信心,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
3、培养学生适应实际需要的语文能力;
4、培养创新精神,发展学生语文研究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
总结:“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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