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角度来看,生涯的概念还很年轻。其实,在20世纪初以前,职业选择对多数人来说还不是什么常事。换句话说,“有一份职业”的理念自出现到现在也不过一百多年。在那以前,许多人只是自发迪继承他们父母所从事的工作。假如你是一个男孩,你的父亲是一个农民,或经营店铺,或从事木工,那么你将继承父业。假如你是一个女孩,那么你会在农场或城镇中做和母亲一样的事情。
我爷爷当年是我家乡所在镇的镇长,应该是乡长,按规矩,退休后,他的小孩(男孩)可以继承一个县里各级政府的一个公职,当时我三叔成了幸运儿,也是家里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一个公务员,当了石油系统的一个职员。发展挺好,他的一家人都有了很好的发展。不过同时也承担了家里更多的责任,似乎是自然的。谁也不会想到三叔会去做石油行业,被动的去了,不过后来他的肤色证明了他已经入行并且成了行家,黑色三叔。
当时,生涯选择几乎不存在,你的生涯是生来就注定的,不必自己规划和决策,你只需要沿着家庭环境为你铺设的道路走下去。
当然也不例外,比如,如果你的家庭十分富有,属于特权阶层,愿意为你支付大笔资费,你就可以为将来从事某种专业化的工作做准备了。如果你是男性,那么就更可能成为事实了。比如,你可以追求成为一名牧师,外交家、物理学家、老师、艺术家或政府职员。当然所有这一切都要求你受过良好的教育,但在当时,学校教育一般只是对白人男性开放。
为什么情况发生了变化呢?许多变化都是由一种外部力量引起的,那就是工业革命,而工业革命反过来有引起了其它的变革。在美国,新的大工业的发展如石油业、铁路运输业、纺织业、肉类加工业、造船业、汽车业、公共事业、建筑业、木材业、银行业和钢铁业等使整个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大工业所创造出来的各种工作机会吸引了来自农场和乡村地区的劳动力。他们渴望积累财富,过上更好的生活。这些岗位是全新的,是上一代从未经历的,当时,社会有大量的就业机会可供选择。
也有一些变化要归于美国的自由和经济体系的性质。20世纪初,成千上万的欧洲人举家迁移,离开故园,移民到美国这个机遇之乡。美国不仅是一片土地,而且是一种理想,一种机遇,人们可以白手起家,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一个新来着可以进入一个新行业,开始一个新生意,发展新的技能,并在这一过程中获得财富与成功。当然,这里也存在风险。他也许会失败,但能有机会摆脱旧式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这对他已具有无限的吸引力。所有这些新发现的自由与生涯选择和进行良好生涯规划的责任紧密相关。
在我国,尤其在改革开放的时候,也一样,大量的人涌向特区。当年,我还小的时候,我的那个村子里大部分年轻人都下海闯荡,由于穷的不行,穷怕了,只要上了年纪的人(16岁以上)都很冲动,一时间村子里只剩下老弱病残,像我这种的都是属于保守派,寒窗苦读,经得起金钱的潮流的诱惑,最终来到华农,还是与农打交道,当时村里的人都说你升级了,在大学里搞农业。不久,村里很多年轻人就有了新的职业,什么制鞋工程师、电器销售、服装店主、运输司机,有的还创业了,做了老板,带动了更多的乡人就业创业。不过成功的并不是特别多,因为没有找到适合的,或没有坚持下来。总的来说就是职业不匹配。不过那时最大的变化就是村里多了好多外地的媳妇,什么四川的、湖南的、东北的、湖北的,一下子村里小孩都学会了好多语言。另外,人们可以去选择和争取了,只要有勇气。
1908年,一个叫弗兰克·帕森斯(Frank Parsons)的人为了帮助年轻人和成年人梳理这个日渐复杂的职业选择过程,在波士顿一个街道的一栋住宅楼里建了一个职业局。这项新计划指导求职者(尤其是寻来的移民)去审视他们自己的个性特点,调查当地的就业状况,然后选择可能的最佳机会。帕森斯的理论极为盛行,他的著作《选择一份职业》(choose a Vocation)为那些有志于在城市中发展事业的人们介绍了他的计划(Parsons 1909)。帕森斯的计划界定了明智的生涯选择三个步骤:
1) 对自身的兴趣、技能、价值观、目标、背景和资源进行认真的自我评估;
2) 针对学校、业余培训、就业和各种职业,考察所有可供选择的机会;
3) 鉴于前两个阶段所发掘的信息,仔细推断何为最佳选择。
你可能觉得帕森斯的三阶段理论是一个能帮助人们解决生涯问题和进行职业决策的呵护逻辑而理智的办法。这可能反映了帕森斯早年作为一个律师、工程师和教授的职业素养。迄今怕森斯斯的影响力依然存在,他的工作成果是对以往人们有关生涯选择的思考方法的重大突破。
中国也有很多人在研究职业生涯规划理论和方法,不过都是套用西方理论。什么帕森斯理论、罗伊理论、霍兰德理论、舒伯理论、克郎伯兹理论、泰德曼理论……。还好我国有一个伟大的老头,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也说明了生涯发展的基本模式。何以挖掘新知识并发扬光大,还看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