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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中旬从上海有关银行获悉,从本月起,上海市工、农、中、建、交、招商、光大、上海银行8家银行将逐步对住房贷款中提前还贷的“违约”行为作出“惩罚”,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提前还贷,这个被多数人认为是信誉良好表现的行为,现在却遭遇到了一些银行的红牌警告。一时间此消息让上海的中资银行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银行为何收取违约金:
临时处理业务造成了银行人力资源的占用。
提前还贷使银行的贷款计划被打乱。
提前还贷本身也是一种违约行为,收取违约金也是国际惯例。
随着货币化分房的政策逐步实施,有一部分市民将有望得到单位的一次性大额补助,从而使目前已经呈激增态势的提前还款量再次面临激增的可能,而面对提前蜂拥而至的大笔资金,银行无法一下子将其运用起来,造成一定损失。
外资银行的进入,也使得中资银行迫切需要保护自己的客户资源不受影响,制订相应的惩罚条款也是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