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的第十二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受到了许多人的关注。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在财政部2009年组织检查的39家房地产开发商中,查出资产不实93亿元,收入不实84亿元,利润不实33亿元。与此相对应的是,39家房地产企业帐面销售利润率平均仅为12.22%,而实际利润率却高达26.79%。
某些人在得知这则公告的时候,可能会觉得被打了耳光。因为就在前段时间,还有人拿百分之十二点几的所谓行业平均利润率说事,反驳所谓的地产暴利说。
不过,这并非本博文所关注的重点。重点是,当你和人说起公告信息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做出“哪家企业不偷税,哪家开发商不偷税”的反应。
在这种反应的背后的潜台词又是什么呢?当人们认为没有一家企业公民不偷税的时候,换个角度讲,大家就认为偷税是一家很正常的事情。现在的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及创业者、即将及其在未来创业的人,都可能想着偷税,或者是如何将偷税向合理避税上靠。
当众多的人都在为个人所得税计较的时候,都在寻找那些大企业或有所谓背景及关系的企业,与自己在税收事宜上不同境遇的时候,都在想税务部门某些人的嘴脸或想到又到送礼时间的时候……并联想到那些大企业,尤其是那些身处利润相对丰厚的行业的大企业,那些身处各种大小的富豪榜的富豪,竟然鲜在纳税榜上见到,就可能加重对现行税收政策的逆抗意识或者是有人所讲的“劫贫济富”的认识,增加大家自动自发如实申、纳税的难度。
这确实是一件牵涉到太多因素的复杂事。或许,类似“和谐社会、愉快纳税”,就应该是我们的相关部门考虑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