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鼠标就能开店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陌生,但“网上开店也要依法纳税”对很多人来说却是新闻。网上一商铺经营者黎丽(化名)成了全国首个因网上交易偷漏税被提起公诉的“掌柜”,普陀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此案。
站在被告席上的黎丽不断地在抹眼泪。几年前黎丽和丈夫合开了一家市场策划公司,她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主做礼品生意。20xx年6月,初为人母的黎丽发现婴儿用品在网上卖得特别俏,于是她也转行销售奶粉和尿片。她用公司的抬头在淘宝网上开了家商铺,给货物一一拍照后,将商品挂到了网上。
黎丽的生意日渐红火,她开始不满足于仅在淘宝网上做生意。在累积了一定的客户群后,黎丽又用公司的名义自建了一个销售婴儿用品的网站,生意越做越大。在仅仅半年时间内,就销售了价值280多万的商品,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偷漏税11万余元。她的行为很快被相关部门发现了,黎丽到案后如实交代。
检察官建议对黎丽以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黎丽表示愿意补足税款,并交纳罚金,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决。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网上交易如何纳税】
税务部门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网上交易与传统的交易只是在交易的形式上存在不同,但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因此也应该纳税。
纳税方式适用于现有的税收政策,即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也要缴纳4%的增值税。
监管偷税者目前存在两大难点
淘宝网目前是国内最大的个人网上交易平台。他们提供的数字显示,淘宝的注册用户已经超过3000万,目前每天的成交额约为1亿,加上易趣等其他网站的交易额,每天总交易额约在1.5亿以上。而据很多网上掌柜称,绝大多数的人是不纳税的。
面对如此庞大的一个纳税漏洞,相关部门坦言,监管上有难度。
难点一:掌柜不去工商登记
本案的检察官薛明坚告诉记者,黎丽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她在网上进行了B2B(企业对企业)和B2C(企业对个人)的交易,这是一种商业行为就应该交纳税收,不交就是违法。但目前网上的许多商家,打着C2C(个人对个人)的旗号而从事商业交易,他们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又谈何去税务部门纳税。
“目前许多从事网上交易的商店在工商、税务部门都没有进行相关登记,税务部门根本无从查起。”一位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没有登记,是网上交易偷税漏税的症结所在。
网上商店很多都不需要固定的经营地址,他们只要在网上申请一个空间就可以在上面卖东西了。现在很多在校的大学生就已经有能力自己设计商务网页。像类似的这种无证经营很普遍,但却很难找出究竟是谁在经营,没法查处。
此外,很多消费者还持这样的观点———只要网上卖的东西质量行、价格便宜就可以了,能不能开发票则无所谓。税务人员指出,正是由于消费者不要求商家开发票,助长了偷税漏税的行为。
难点二:处罚偷税法律不完善
“按照法律规定一旦发生偷税行为,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企业可直接追究法律责任,而对个人却是要在税务部门将义务告知偷税人,如他仍不履行后,才可追究法律责任。”薛明坚检察官坦言,事实上税务部门不可能也无从去告知这么多的个人掌柜。
●掌柜心态调查
其实,在淘宝网的服务条款上有提醒纳税的说明,但是,众多的店主并没有把它当回事。记者昨天在几大购物平台随机调查了数十位掌柜,以了解他们真实的想法。
网上销售化妆品的掌柜“悠然”现在网上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商品的利润压得很低,一旦要交税,成本就抬高了。
广告公司工作的武先生我的网店主要是出售一些自己不用的电子产品,这也需要工商注册?如果注册,怎么区分是盈利还是不盈利?因为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我想是不应该纳税的。
掌柜小王我们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对于开店后如何进行税务登记、如何申领发票、应纳多少税等等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