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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秦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实行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对毕业未满3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于择业前在城市市区办理落户手续;对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秦市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规模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愿转入户口的,可到县(区)级公安机关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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