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令仪诲人》译文(含原文、注释、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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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令仪诲人》译文(含原文、注释、评点),
原文
曹州于令仪者,市井人也(1),长厚不忤物(2),晚年家颇丰富。一夕,盗入其室(3),诸子擒之,乃邻舍子也(4)。令仪曰:“汝素寡悔(5),何苦而为盗耶(6)?”曰:“迫于贫耳!”问其所欲,曰:“得十千足以衣食(7)。”如其欲与之。既去,复呼之,盗大恐。谓曰:“汝贫甚,夜负十千以归,恐为人所诘。留之,至明使去(8)。"盗大感愧,卒为良民。乡里称君为善士。君择子侄之秀者,起学室,延名儒以掖之(9),子、侄杰仿举进士第,今为曹南令族(10)。[1]
作品注释
(1)市井人:做生意的人。
(2)长(zhǎng)厚:为人忠厚。忤(wǔ):触犯。
(3)盗:小偷。
(4)乃:原来。
(5)素:向来。寡悔:很少有懊悔,意为很少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
(6)邪:同“耶”。
(7)十千:指一万铜钱。
(8)去:离开。
(9)延:聘请。掖:教育。
(10)令族:有声望的家族。
译文
于令仪是曹州(今山东菏泽)人,是个商人;他为人宽厚,不触犯法律,晚年时的家道颇为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结果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平常很少犯过错,何苦今天做贼呢?”小偷回答说:“因受贫困所迫的缘故。”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麼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千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听后就如数给了他。正在那小偷要出门离去时,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如此的贫困,晚上带着十千钱回去,恐怕会被人责问。”于是将小偷留下,天亮后才让他离去。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良民。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令仪选择子侄中的优秀者,办了学校,请有名望的教书先生来执教。儿子及侄子于杰效,陆续考中了进士,成为曹州南面一带的望族。
赏析
在《于令仪济盗成良》这个故事中,于令仪通过自己的言行来教诲周围的人,并且用宽厚的心去感化别人,甚至是盗贼。文章揭示的现实意义是,对于别人不能因一件事而下判断性的结论,要分析事件的原因,要有原谅和向善的心,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