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味要求求职者强调个人尊严,灌输求职要“不卑不亢”的观念,恐怕是有“误人子弟”之嫌,尤其是如今求职特别难的时候,若非市场紧缺或顶级人才,切莫听信“不卑不亢”的建议,因为弄不好你所认为的不卑不亢,恰恰是别人认为的“冒犯有加”。
所以根据我多年的 经验和体会,我认为比较好的做法是“略卑不亢”,甚至于“有卑不亢”也未尝不可。
记得3年前,有一位大学毕业工作了一年的女孩前来应征一个秘书的职位,当时 已近尾声,双方都谈得很愉快。这时我又多问了一个问题:“你认为对你来说现在找一份工作是不是不太容易,或者说你很需要这份工作?”按常理,如果她当时回答“是的”,一切便大功告成。但这位女孩可能为了体现她的不卑不亢,便回答说“我看不见得”,这一下使同时在场的用人单位的人事经理顿时打消了录用她的念头,理由是“此人比较傲”。
一句话,断送了一次较好的就业机会。事后这位女孩表示很后悔却也无济于事了。建议所有的求职者都牢记,如今的就业市场毕竟供大于求,属于典型的“买方”市场,就业形势如此严峻,何不学乖一点,何必为了虚无缥缈的“不卑不亢”而痛失良机。
为了找一份好工作,只要不涉及人的尊严,略卑不亢,说得体面些,“谦虚”一点又何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