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院团委举办气排球比赛规程
为了丰富我院学生的业余文化体育生活,更好的使各社团的学生融合到一起来,提高大家锻炼身体的积极性,为广大同学提供一次活动身心的机会,使其更好的投入到学习中去.将举办本次比赛,具体内容如下:
一 活动宗旨:
丰富校园社团文化生活,增加学生体质,增强各社团的团结友谊。
二 举办单位:
广西师范学院团委
广西师范学院社团总会 承办
三 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 4月6日
地点: 在长岗校区举行
四 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
由广西师范学院社团总会所属的28个社团组成参赛队伍。
(二)参赛资格:
凡我院各社团的正式会员均可报名参加此赛。
(三)参赛人数:
一个队队员不限,但上场限五人(2男3女)领队可兼运动员。
五 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以淘汰制与循环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一轮分小组赛,在每小组内进行循环赛,每小组将出线一名进行第二轮比赛。
(二)第二轮晋级队以小组内单循还进行比赛,每小组将出线2名,以循环制形式参加总决赛
(三)本次比赛以积分形式排名,胜一场积2分,负或弃权积1分,若积分相同,则按胜局进行排名,若胜局数相同,则按小球进行排名。
六 比赛规则:(见附表)
七 抽签日期和地点
时间:定于4月6 日
地点:
八 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以精神奖励为主,奖励前五名,另设一个“最佳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 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赛是以团结进取,友谊第一为目的,凡有在比赛中不服从裁判、打架或故意阻碍比赛进行经劝说仍然不改者,一律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二)各队必须按时到达指示场地,有事者须提前向举办单位说明,如无故迟到15分钟当弃权处理,并判对方胜。
(三)如发现有非我院各协会的会员参加比赛,立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
(四)如遇雨天,以总会另行通知为准。
(五)各协会所开支的经费均由该协会自理。
(六)本次比赛所选用的裁判,由经考试合格的体育系学生充当,本次比赛将严格按照《气排球比赛规则》进行,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若发现比赛中有裁判故意漏判,错判或不判的,而又严重影响比赛进行的,均取消其裁判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十、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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