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购买产生的商誉代表了购买方预期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未来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在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但购买方在购买时却准备为之发生支出。
42.商誉应在其使用年限中通过确认为合用的方式予以摊销,商誉摊钳应使用直线法,除非在某种情况下,其他的报用方法可为合适。如钻抽不应超过五年,除非超过五年更为恰当,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
43.随着时间的推移,商誉会减少,这反映它为企业未来获利的贡献能力的减少。因此,以系统方法将商誉在其使用年限内摊销并作为费用入帐是恰当的。
44.在估计商誉的使用年限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企业或行业可预计的寿命;
(2)产品陈旧、需求变化和其他经济因素的影响;
(3)单个或一组重要雇员的预期工作年限;
(4)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可能采取的行动;
(5)影响使用年限的法律、条例及合问规定。
45.由于商誉代表了由协同作用或者由无法单独确认的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因而要估计使用年限常常变得困难。因此,为了核算的目的,本号准则限制随意确定摊销期限。本号准则假定,商誉的使用年限通常不超过五年。但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即商誉非常明显地与一项可辨认资产相关,从而预计在该可辨认资产的使用年限中它能够为购买方带来收益。例如,购买的主要可辨认资产是一项超过五年的广播许可证,在将广播许可证的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入帐之后,在购买中产生的商誉应按该广播许可证的使用期限进行摊销。然而,由于企业的总体经营计划不可能超过20年,那么,预计的商誉寿命超过这个期限并允许按长于20年的期限摊销是不恰当的。
46.当开始核算购买时,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购买所产生的商誉不能反映预期流入购买方的未来经济利益。例如,从谈判购买的价款开始,从所购买的可辨认净资产中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已在减少。在购买日期,发现被购买企业在帐上造假而存在错误,是商誉不能反映未来经济利益的又一个例子。在这些情况下,应立即核销商誉并作为费用入帐。
47.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应复核米摊销商誉的余额,并且,只要它不再可能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收回时,它应立即确认为费用。任何已核销的商誉均不能在以后期间转回。
48.商誉价值的损耗可能由几个因素造成。
例如,不利的经济趋势,竞争条件的变化,以及法律、条例或合同的变化。它可能通过被购买企业经营产生的,或可能以现金流量的减少体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应减记商誉的帐面金额并作为费用入帐。
购买产生的负商誉 基准处理方法
49.当购买成本低于购买方在交易日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所占的权益时,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按比例降低,直至与购买成本一致。如果不能通过降低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方式来完全抵销资产超出购买成本的部分,则剩余的超出部分应为负商誉,并应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应按系统的方法,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将其确认为收益,除非超过五年更为合理,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
5O.当购买方在所购买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合计数中的权益大于购买成本时,所购买的净资产实际上是折价购买的。因此,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因折价而减少,以确保购买交易不会按高于其成本的价值记录。分布在那些资产上的总折价,应在出售相应资产或者在这些资产体现的未来经济利益被消耗时,作为收益实现。就流动资产而言,例如存货,收益的实现过程要到存货被销售才能完成。在长期资产的情况下,例如厂房和设备,通过在资产的使用年眼中提取较低的折旧来实现这种折价的收益。
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51.购买方在交易日所购买的可扭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大于购买成本的部分,应为负商誉,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应按系统的方法,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将其确认为收益,除非超过五年更为合理,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
未来或有事项对购买价款的调整
52.当购买协议允许因一项或若干项未来事项对购买价款进行调整时,如果调整可能发生并且可以可靠地计量,则应在购买日将调整的金额计人购买成本中。
53.购买协议可能允许根据某一项或若干项未来事项对购买价款进行调整。调整可能是关于未来期间将保持或达到指定盈利水平的或有事项,也可能是关于作为购买价款的组成部分而发行 的有价证券的市价的或有事项。
54.开始核算购买时,通常可以估计购买价款的调整金额,尽管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但不会损害信息的可靠性。如果未来事项没有发生,或估计需要作出修订,应对购买成本连同可能对商誉或负商誉产生的随后影响进行调整。
购买成本的随后变化
55.如果影响购买价款金额的或有事项在购买日后得到了解决,从而对支付的金额可以作出可靠的预计时,则应调整购买成本。
56.在购买以后,如果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超过或低于约定水平,购买的条款可能允许对购买的价款作出调整。如果调整随后可能发生,并且其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则购买方应将额外的价款作为对购买成本以及可能对商誉或负商誉产生的影响进行处理。
57.在某些情况下,购买方可能被要求向出卖方作随后的付款,作为购买价款减少的补偿。例如,购买方保证以已发行的证券或债券的市场价值作为购买价款,为了恢复最初确定的购买成本,而不得不再次发行证券或债券。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成本没有增加,相应的也无须调整商誉或负商誉。相反,增加发行证券或债券,表示最初发行时的溢价的减少或折价的增加。
资产和负债价值的随后确认或变化
58.对于所购买的,但是在开始核算购买时不符合第27段为单独确认设立的标准的那些资产和负债,应在以后符合标准时,予以确认。如果购买以后,附加的证据有助于估计开始核并购买交易时分配给那些资产和负债主的金额,就应调整所购买的资产和负债的帐面价值。如果调整的金额可能从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中收回,并且这种调整是在购买之后开始的第一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则在必要时,也应调整商誉或负商誉的金额,否则,调鳖额应确认为收益或法用。
www.deyou8.com的59.由于被购买方的资产和负债不符合确认标准或购买方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因而它们可能在购买时不能加以确认。类似地,当额外的证据有助于估计该资产或负债在购买日的价值时,可能需要调整在购买日分配给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如果在从购买日开始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不包括中期)末之后确认资产或负债或者调整其帐面金额,则应确认收益或费用而不是调整商誉或负商誉。这种对时间长度随意性的限制,防止了对商誉和负商誉无限制地被重估和调整。
60.如果在购买后但在从购买日开始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不包括中期)结束之前,购买方已意识到在购买回已经存在债务,在没有评价额外的未来经济利益是否可以预计的情况下不应增加商誉。如果额外的未来经济利益无法预计时,此金额应作为费用入帐。
股权联合股权联合的会计
61.股权联合应采用在第62、第63和第66段中说明的联营法予以核算。
62.在运用联营法时,参加合并的各企业在合并发生期间以及各可比期间内的财务报表项目,应包括在合并后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如果股权联合的日期是在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的日期以后,作为合并一方的企业不应将股权联合纳入其财务报表中。
63.已登记入帐的发行股本的金额加上以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支付的额外价款,与帐面登记的购买股本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股东权益。
64.股权联合的实质是不发生购买交易,并且继续共同承担企业合并之前就存在的风险和利益。采用联营法,在于使合并后企业的会计处理,好似各独立企业仍与过去一样继续经营,尽管企业现在已被共同拥有和管理。因此,在将个别财务报表汇总时所作的变动极少。
65.因为股权联合形成的是一个单独的合并后主体,该主体应采用一套统一的会计政策。因此,合并后主体按各参加合并的企业的现有帐面金额确认它们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只是为了统一各参加合并的企业的会计政策,并使这些政策贯穿于报表所反映的所有期间才有可能作出调整。因而不确认任何新的商誉或负商誉。同样的,在参加合并的企业之间的所有交易的影响,不论发生在股权联合之前或之后,均应在编制合并后主体的财务报表时抵销。
66.所发生的与股权联合有关的支出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67.所发生的与股权联合有关的支出包括注册登记费、提供给股东信息的费用、中间人佣金和顾问费用,以及在完成企业合并时有关雇员的薪金和其他费用。同时还包括对以前各单独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合并时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