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究性学习过程中,在新课程实验工作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思考,如怎样结合学生生产、生活实际,结合当地教学资源和经济生产实际,科学地运用教材?如在开放的课堂中,教师怎样充分发挥教师组织者、参与者、引导者的作用,帮助学生实现学习目标?怎样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探究性学习?教育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探索与创造, 课程改革也是探索和创造的过程,课程改革的最终实施者是教师,要靠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去实现,去反思、去总结、去完善。还有很多课题等待我们去研究。
新课程改革的教学反思
法泰然
一、在新“课改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应该是:师生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学生在知识大观园中的导游;学生在知识探索过程中的向导;学生在知识创新过程中的合作者。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培养学生合作学习的精神,更要体现师生合作的过程。
通过采取师生互动的教学方式,师生之间的地位平等、距离拉近了。学生在宽松的学习氛围中接受知识,心理的压力减小了,学习的自主性加强了,学习兴趣提高了。
二、学生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经过“生活知识的体验→课本知识的理解→课外知识的探索”,由感性知识上升到理性知识,逐步形成运用课本知识解释生活现象、指导生活实践,并且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的思维方式。
三、工具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在学生由“学会知识”到“会学知识”的转化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注重工具知识的学习和训练,显得尤为重要。在地理知识的互动教学中,强化地理环境要素的记忆、地理环境因素的理解和应用、地理图表分析方法的掌握,都将会对学生的终身发展有用。
四、关于组织、策划“课堂上的学生活动”应该理解为:教师要在课前作精心的备课,在课堂上实施策划方案、组织学生的全员活动。学生的活动应该是能体现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通过合作学习的过程,达到在课堂上掌握必修知识的目的。
因此,结合生活的体验或结合相关的知识,组织学生开展学习讨论;结合教材中的知识要素或运用知识的相关因素,通过思考、讨论或动手解决实际问题进而掌握新知识,并在此基础上拓展思维、探索知识,这些都是可取的活动方式。
一种在课前耗费学生大量的时间作精心的排练,在课堂上让部分同学表演,另一部分同学观摩,以完成“活动”的过程。这样往往是学生“欢腾”了一节课,却对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所知甚少,这种“活动”方式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样的活动既没有学生的全员参与,也不可能每节课都如此,更重要的是学生应该掌握的知识不能落实,不能达到“课改”所要求的最终目标。
五、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由于学生的发展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其中主要的影响来自社会和家庭,导致进入中学的学生素质水平的起点有所不同。因此,在同一个班级的教学过程中,用同样的教学方式和要求对待不同层次的学生,往往会挫伤一部分学生的自尊,而另一部分学生渴求知识的欲望却不能满足。
如何在“课改”精神的指导下,在新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实施分层次教学,使每一位学生的“综合素质”都得到相应的提高,这是在下一步教学工作中应该重点思索和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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